前一段时间看到一些报道,说国外有基督教徒向政府抗议,拒绝把孩子交给同性恋者抚养,以消除由此给下一代带来的不良后果。对于同性恋者,我们应该用怎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李银河:其实这个怎么说呢,一直争议很大。不仅是收养小孩,包括工作什么的,都比较受歧视。我认识的一个国内的同性恋者,因为暴露了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他的老板限他在三个月内找到新的工作。这还算好的了。而且当事人根本不能去告他的雇主,不能因为他是同性恋就歧视他,从而剥夺他工作的权利。怎么告呢?根本没有相关的保护或反歧视法律条文。法国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同时也是公开的同性恋者福柯说:“一个同性恋当大学教授,某种程度上和一个秃顶的人当教授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差别。”除了他所专长的领域,难道他会把他的学生全教成同性恋吗?这是比较荒唐的担心。
张北川:你们知道身为同性恋者有多痛苦吗?对1100名男同性恋者的调查表明,77%的同性恋者经历过严重痛苦,34%有过强烈自杀念头,10%有过自杀未遂行动,66%孤独压抑,50%严重影响工作,38%的人遭到诸如侮辱、性骚扰、殴打、敲诈勒索、批判和处分等伤害。同性恋在中国一向是被视为禁忌的,只是艾滋病流行了,人们才想到这个人群。但如果我们用歧视把同性恋者推向边缘,只可能导致仇恨与报复心理。在人类学上,每个人群中都有2%的反社会人群,而一个被歧视的人群反社会的比例与偏激程度则更高。我们已经注意到,同性恋者中有人扬言,一旦染上艾滋病就要立即传至更多的人,到死才休。对同性恋的排斥还导致他们难以接收到科学的信息,因此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才是控制他们之间艾滋病流行的基本对策。保护弱势人群的利益就等于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中国的文化是道德文化,但通过道德指责来约束人的行为,其实是颠倒了因果。因为性取向与讲不讲道德无关,例如大多数同性恋是先天形成的,或者是由出生后18个月到36个月里的环境决定的,道德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道德的指责只能导致人群对立,导致主流人群歧视非主流人群。真正优秀的医生不仅仅是技术性的医生。人们把同性恋者看成忌讳,但又有多少人知道自己生活在艾滋病高危环境中?又有多少人科学地正视这个问题?又有多少媒体传播这个声音?我们要警惕把无知当纯洁,把愚昧当德行,把偏见当道德。
李银河:社会对同性恋的偏见已经成为一种传统,这种偏见使很多人(包括同性恋者们自己)都认为同性爱情只是“玩玩”而已。社会不仅应该为同性恋者创造一个良好宽容的气氛,而且应该在法律上为同性伴侣提供各种类似于异性夫妻所享受的权利与义务,那么同性关系的脆弱性就会大大降低。国外对同性恋也有歧视,而且曾是相当激烈的。希特勒曾想要消灭所有的同性恋者,对他们进行了毁灭性杀害。还有以前的教会也大力打击同性恋,认为同性恋是可耻的,是违反教义的。每年的6月29日,国外都会有同性恋者举行的自发游行,纪念他们的反抗运动。这里有许多同性恋名人的不幸例子。如柴柯夫斯基,因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后来受到一个贵族审判会的审判,被迫自杀。其实同性恋的杰出人士很多,还有达·芬奇、王尔德、福柯都是同性恋者。西方国家总的来说对同性恋的态度是向理解和尊重的方向发展。他们的同性恋可以在公开自己的身分的情况下竞选市长,甚至有国会议员也向公众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在国内,相关的保护和承认条例还几乎没有。在此,我还是呼吁社会能给同性恋者以一个比较正确的看法和应有的尊重。承认他们,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更加文明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