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在使用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抗生素作用的局限性:
抗生素只能用于对其敏感的致病微生物治疗,如细菌、支原体等,但对对病毒性感染无效,如肝炎、乙脑、伤风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等;滥用抗生素会对人体产生的不良反应,是有害无益的。
2、注意抗菌谱的限制:
一定的抗生素具有一定的抗菌适用范围,称为抗菌谱。凡抗菌作用广泛、能对革兰阳性和阴性菌同时产生抑杀作用的抗生素称广谱抗生素,如四环素、氨苄青霉素等;凡抗菌作用仅限于革兰阳性菌或仅限于革兰阴性菌的抗生素,则称为窄谱抗生素,如青霉素仅对多数革兰阳性菌有效、多粘菌素仅对多数革兰阴菌有效,等等。实用中,抗生素的选择必须与抗菌谱吻合,否则会引起病菌的抗药性。
3、避免“预防性用药”及盲目用药:
使用抗生素,要有明确的适应症,对无感染的患者预防使用抗生素,不仅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反应,还会使细菌产生抗药性。另外,对一些不明原因的发烧,盲目使用抗生素“控制感染”也同样是不足取的,因其可能掩盖病情、贻误诊治,并可无端使病人身受药害。
4、避免局部使用抗生素:
对皮肤、粘膜等体表部位的局部外伤及感染,应尽量不采用供全身使用的抗生素作局部抗感染治疗,因为这类药物尤其是青霉素、链霉素局部使用时,容易引起过敏反应及细菌的抗药性。局部感染应使用专供局部使用的抗生素如新霉素等,对口腔、鼻腔、眼结膜等特殊部位须采用相应的专用药品,不可混用。
5、避免多种抗生素同时使用:
在无确切适应症的情况下,多种抗生素联用,药物的毒副作用相加等因素,且多药合用常常难以收到满意的结果。须合并用药者,应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6、禁忌擅自加大药量:
抗生素与其他药品一样,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可对人体产生种种危害,而药品剂量的规定都是根据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的,故而即使用药后疗效不理想,也不能擅自加大药量。当感染用药久治不愈时,首先应当考虑抗菌谱是否吻合、细菌是否耐药等。一般的感染,经3-5天正规服药而不见好转者,可改用其他药物治疗。
7、注意抗生素的不良反应:
如过敏反应、抗生素对肝肾功能的影响等,尤其老人、小儿及肝肾功能不良者更须谨慎。
应该先做药物敏感试验,然后有针对性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