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9年末患甲亢,很快治愈。2007年11月复发,服丙硫一年,病程是甲亢——甲低——甲亢,非常苦恼。体质不断下降,无力,经常感冒。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类 别:内科
概 述: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简称甲亢)(内分泌)是指甲状腺功能增高,分泌过多的甲状腺激素,引起机体高代谢状态,临床表现为心动过速、多食、消瘦、畏热、多汗、易激动及甲状腺肿大等一组症群的内分泌性疾病。病因多种,其中Graves病最常见。本病的发病主要是在遗传基础上因精神刺激等应激因素作用而诱发自身免疫反应所致。本病属常见病,常有明显家族性,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青年女性最多见,男女之比约1:4-6,目前我国女性人群患病率达2%。且有逐渐增高的趋势。
症状表现:
1.T3、T4分泌过多症群:
(1)高代谢症状有怕热、多汗、多食易饥、疲乏无力、消瘦;
(2)神经系统症状有激动躁、易怒、多动、多言、失眠(老年人可表现为精神抑郁)等:
(3)心血管症状有心悸、心动过速休息或睡眠时心率仍快是本病的特征之一,久者出现心脏扩大,心衰;
(4)其他系统亦可受累、如女性月经失调,男性阳萎,大便次数增多、肝功能、血象异常、胫前粘液性水肿等。
2.甲状腺肿:甲状腺呈弥漫或结节性肿大,质地柔软或坚硬,表面光滑,可伴有细震颤及血管杂音。
3.眼征:表现为眼球突出,分二类:良性突眼,是指眼球突出不明显,还有眼裂增宽、上眼睑挛缩,两眼视近物时内侧聚合不良,恶性突眼是指眼球突出明显,尚有畏光、流泪、刺痛、异物感、复视等自觉症状。
诊断依据:
1.具有上述的“主要症状及体征”1-3条表现患者。
2.甲状腺摄131I率升高(3小时〉25%;24小时〉45%),高峰值提前(3小时的摄131I率为24小时的80%以上),T3抑制试验阴性(不能抑制)。
3.血清总甲状腺素(TT4),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游离甲状腺素(FT4)、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升高。血清促甲状腺素(TSH)水平降低,且对促甲状腺素释放激素(TRH)兴奋试验无反应。
4.免疫学检查: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甲状腺微粒体抗体(TMAb)的阳性率和滴度可升高,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阳性。
治 疗:
治疗原则
1.一般治疗:心理和对症支持治疗。
2.甲亢治疗:抗甲状腺药物、手术、放射性131I治疗;
3.甲亢的特殊问题治疗:甲亢危象、甲亢心、妊娠期甲亢等的治疗。
用药原则
1.服药期间定期复查血象,如白细胞或中粒细胞减少,和出现皮疹、黄疸、关节疼痛等,在医师指导下做相应处理。
2.甲亢服药疗程需要1.5-2年甚至更长,因此必须在医师指导下坚持合理用药。并要做到疗程中不间断服药,不能随便自行加或减药量,停药等。
3.对妊娠合并甲亢需使用药物治疗者应服用丙基硫氧嘧啶治疗,减小对胎儿的影响,授乳期甲亢患者服药属于禁忌症。
预防常识:
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其发病过程大多是特定遗传素质的个体,在环境因素(细菌、病毒、碘等)、应激(如精神创伤)作用下,激发细胞免疫及体液免疫功能紊乱、导致甲亢。其治疗方法有抗甲状腺药物、手术、放射性131I、中医辨证治疗等四种。但各有利弊、亦有其局限性。服硫料类药物治疗优点是安全、方便、有效、无不可逆性甲状腺损害的副作用,但需服药时间长(1.5-2年或更长)坚持不容易、停药后部分易复发等缺点;手术治疗缓解率高、复发率低,但手术的副作用有伤口出血、感染、甲亢危象,喉上及喉返神经损伤、甲状旁腺损害至甲旁低,甲状腺功能低下(约10-15%)与突眼症恶化等;放射性131I治疗约在60%症状完全缓解、其余部分缓解者仍需要辅以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但副作用有治疗后短期内发生甲亢危象、甲状腺炎、及一年后永久性甲状腺功能减退发生率达4-6%左右、而且以后每年递增约1-2%,中医治疗机制仍不十分清楚,可能与调整机体内环境,恢复其正常状态而改善临床症状及体征有关,但是疗效难以肯定。故劝患者应在内分泌专科医生的指导下选择最适宜的治疗方案,才是合理的,决不能病急乱投医而造成不良后果。
治疗甲亢时,能否正确地选择治疗方法对预后至关重要。选择治疗方法不是看该方法简单快捷,而是看该方法是否合乎自己的病情,不过在治疗过程中不可擅自停止或随意更换其他方法。比如用抗甲状腺药物,就必须坚持长期使用,不得擅自停药,以免复发。有的患者害怕长期用药会伤害身体,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目前抗甲状腺药物的副作用微乎其微,几乎没有,所以患者不必担心长期用药会带来伤害。
一般来说,初治病人应以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为主,当然也可采用手术和放射性碘治疗两种方法;而对于复发病人,不管是药物初治失败还是术后复发,均可采用放射性碘治疗。戴教授介绍说,对新生儿和儿童患者应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20岁以下的患者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无效或复发,且甲状腺肿大显著,可做手术治疗;20~40岁的患者,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如无效或复发、有反应不能继续使用,则先考虑手术,后考虑放射性碘治疗;40岁以上的患者,症状轻者应先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中度以上患者甲状腺较大,估计药物无效或有反应而不能继续用药时,应先考虑放射性碘治疗,后考虑手术。除年龄因素外,患者如果伴甲状腺结节或疑有癌瘤,应首选手术;甲状腺高度弥漫性肿大患者应首选手术;手术后复发患者应选用药物治疗,20岁以上患者可选放射性碘治疗;对药物治疗后复发的患者,应选手术或药物治疗,20岁以上患者也可做放射性碘治疗;对放射性碘治疗后复发的患者,可以选择药物治疗也可以再做第二次放射性碘治疗。对合并妊娠的患者,应首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要做手术应在妊娠第4~6个月时进行。
虽然甲亢的治疗方法有多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不论采用何种治疗方法都有其局限性,选择治疗方法应根据疾病的情况而确定。患者在选择治疗方法时,要充分尊重医生的意见,在确定治疗方法后,一定要坚持,不可擅自更改或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