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5岁的时候认识了他,因为我长的还算年轻,并没有告诉他我已婚,便和他谈起了恋爱,并保持了五年的性关系,直至现在他也不知道我已有老公和孩子,我不想和他分开,但我又不想害他。我何去何从?
从年龄段来讲男人20-30岁时是性欲的高峰阶段,而女人的性欲高峰则在30-40岁,你俩结成的性伴侣无疑享受了性爱的巅峰,适可而止该收手啦。让这段经历成为美好的回忆不是挺好吗?何必要等到真情败露弄得声名狼藉呢?如果真的败露了,他不会要你,他也不会要你,你不就成了被弃的敝履了吗?俗话说“两害相权取其轻”,你应当掂量一下如何取舍,你不过才40岁,如果真的成了被人抛弃的半老徐娘,你的下半辈子怎么度过?再找一个?不容易吧。离开他,跟自己的老公好好过日子,塑造自己的贤妻形象没事偷着乐去吧。怎么离开他?玩儿一次人间蒸发不就结了?再说了凭你的经验甩掉一个毛头小子还不是易如反掌?不过,有句民谚说“奸情出人命”,所以赶紧断吧,真的。别玩儿火了,到玩儿火自焚时就悔之晚矣了。
本人说话向来直率,冒犯之处尚请见谅。
鱼翅和熊掌不可兼得。
都是一念之差造成的后果,害人害己,别人无法帮助你。
如果他知道了这个情况,他也不会娶你的,你老公知道了也会不能容忍的,你是吃着碗里的,占着锅里的,这事还真挺难办的。
你家在哪?让我每天来你家摸乳房!或者吃点我的精液乳房就能变大!
也享受了,也疯狂过了,趁着没败露,散了吧。
如果双方都是单身,而且你情我愿,还勉强可以,但问题是您有老公有小孩了,却和一个年龄相差悬殊的年轻人持续了五年情人关系,这是有弊无利的。
看得出您内心有苦衷,而又不方便说出。
您自己好好考虑吧,最好能找到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即利于自己、也利于对方。
我也知道您长得年轻,可是年龄是个“硬件”,如果我是您,即使长得象20多也不会找26岁的做情人,因为心态很重要,最骗不过自己的。
我不敢说什么了,我从不干涉别人的感情事家庭事什么的,怕说错话。
你和那个男孩子的性关系是建立在隐瞒实情的基础上的,因此你们之间的感情没有根基,如果你把实情托出,相信你们的关系就难以再保持了。你够狠,35岁吃嫩草吃到一个21岁的孩子。如果情况败露,不但你丈夫饶不了你,社会容不了你,估计男孩子的父母也会吃了你,你的后半生就只能在回忆中度过了。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趁现在事情还没败露,赶紧散伙吧。
按周易因果论
你毁了家 毁了他 毁了自己
你的三辈子都会受其影响
你以为他真不知道你没有家?!
你俩都毁了
这将成为你们以后生活中的恶梦
自杀吧~
瞒得一时算一时吧,别想什么善始善终了,做亏心事有几个不遭报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