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获悉,尽管环境污染损害健康的诉讼在增长,但往往因为原告取证不及时而难以胜诉。
江苏省首例装修工程污染索赔案件代理律师余伟宁说,按国家质监总局和建设部联合颁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其室内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验收。若因未作室内环境污染验收而致使员工患病,有关单位和装潢公司应承担责任。
在家居环境污染的投诉中,住户首先要找到污染源,确定到底是哪款家具污染还是哪种装潢材料污染。同时余律师提醒有关单位,与装潢公司签装潢合同时,应明确做室内环境监测的责任方。鉴于苯、甲醛等污染物有强挥发性,他建议员工在感觉不适时能及时请环保部门做监测以便及时取证,有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