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至少保修一年
时间:2005-2-22
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建筑装饰协会获悉,国家日前出台了《木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和《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要求在正常维护条件下使用或装饰工程竣工后未使用的木地板,保修期至少为一年。今后,消费者可依据此规范验收及保修,商家、执法者也可以此来处理纠纷、投诉等。据悉,这是我国第一次对木地板的铺设要求、验收内容及保修期做出规定。
据工商部门介绍,以前,处理因木地板铺设引起的纠纷,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商家给予损失方相应赔偿。因缺少相关法律依据,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让执法部门很为难,只能按照普通纠纷来进行调解。
据了解,新出台的规范适用于居民室内木地板铺设的验收,也适用于因木地板铺设不当,而造成木地板鼓包、起皮等引起的争议和仲裁。
在一般情况下,保修期至少为一年,若经营、施工企业对保修期有更长的承诺,可按双方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