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全装修房当心被耍全装修房有据可依
时间:2005-2-22
购房后不必大兴土木,买房时有现成的样板房可供选择,如今不少价格合理的全装修商品房日益受到市民的青睐。但杨浦区消协日前提醒购房者,由于全装修房市场尚未成熟完善,选购时还要谨防某些房产商的不规范行为。
杨浦区某小区最近被列为“全装修试点单位”,开盘首日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去排队预约购房。他们在参观了小区样板房后表示满意,许多人当场签订了预售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订金。
然而没几天,当他们接到通知兴冲冲赶到售楼处准备签订正式的售房合同时,却被告知所购的房屋到时仍是毛坯房,还需与房产商指定的装修队签订装潢合同,然后要等上4个月才能拿到全装修房。
消费者随即向杨浦区消协投诉称:“房产商一面与我们签订全装修房售房协议,一面又要我们与装修队签约,那么今后万一出现装潢纠纷,该找谁追究责任?”
目前这起投诉还在调查中,但由此引出的问题值得其他购买全装修房消费者的警觉。
全装修房有据可依 根据市住宅发展局最新颁布的《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新建住宅全装修的定义是:房屋交房前,套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和管线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到位。
●房产开发企业是住宅装修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的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并将装修标准、选用材料以及装修费用等,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附件)中予以明确。
●全装修房是完整的商品房,销售房价中应包含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