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政策解释
时间:2005-2-22
7月1日,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开始强制性实施。在装修过程中,究竟什么样的装修材料是对人体有害的?市民装修应该如何选择购买装饰装修材料?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宋广生主任。
问:国家发布的10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包括哪些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答:主要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及地毯衬垫和地毯用胶粘剂、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10大类。
问: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主要控制哪些污染指标?
答:针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加工工艺、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各种有害物质,标准中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氨、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氯乙烯单体、苯乙烯单体、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砷等有害元素以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值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问:什么是强制性标准?为什么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定为强制性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所以,在制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时,为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根据规定,将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问:国家在强制性的标准执行中有哪些规定?
答:为了保证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标准化法》中第3章第14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同时在法律责任的第4章第20条中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做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装饰企业和消费者怎样按照标准辨别和选择装饰装修材料?
答:一是买建材或家具不要图方便便宜,尽量到正规的建材市场去买。二是向经销商索要符合新标准的检测报告。三是让经营者在发票上写明产品名称、有害物质限量等级等内容。四是在使用材料时尽量留一些小块样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做为证据。
问:发现购买的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怎么办?
答: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的一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一赔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同时还规定:在商品中搀杂、搀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如果装饰企业和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标准了还会有室内环境污染吗?
答: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是比较复杂的,控制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只是解决室内环境污染的一个方面。另外,还有如何根据房屋的空间合理进行设计、如何选择无污染的施工工艺、正确的解决室内通风问题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有的装饰企业和消费者买的都是最好的装饰材料,可是还是装饰了一个污染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