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具,材质名不符实企业也被罚款
时间:2005-2-22
3月14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12个消费者保护维权“大案”。其中有一例是:东莞佐丹诗木器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以古夷苏木冒充条纹乌木。
东莞佐丹诗木器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销售给消费者的两套价格为152800元的家具,合同中注明家具所用材质为条纹乌木,但经权威部门鉴定,其实际所用材质为古夷苏木。经调解,经营者赔偿给消费者55000元,同时,北京西城工商分局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
此案件对我们众多的家具企业有什么启示呢?
1、企业绝对不能欺骗消费者;
2、销售人员不能不懂装懂,在合同上标注错误的材质;
3、原料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材质的检验报告;
4、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不能引导消费者在消费家具时把注意力放在材质上;就象人们买中国画,不是买宣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