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遇到各种消费“陷阱”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自己买家装建材时也会遇到不少“猫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刚刚公布的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就有一位消费者的亲身遭遇。
去年10月,浙江省嘉兴市消费者沈某在湖州市南浔五金市场购买了价值4102.5元的五金件一批,虽然优惠了300余元,实际只付了3800元,但是沈某回家后在与当地同类商品进行比较时还是惊讶地发现,这批五金件在销售过程中“猫腻”不少。
计量单位改变。经营者在出售合叶等本应以“副” 为计量单位的商品时,改为以 “个”计算,实际涨价一倍。
配件单独计价。经营者将一些商品自带的不锈钢自攻螺丝等配件单独计价,多收了货款。
部分价格虚高。根据沈某的比较,自己所购的商品价格与市场上的普遍售价相差近一倍。
沈某于是便向湖州当地的“12315”中心投诉,认为以上几项相加,经营者多算了2123.70元,扣除后来优惠的300余元,实际多收了1800元。
当地工商部门调查后认为,消费者所述基本属实,而经营者也很快承认了错误,并对自己虚价斩客的行为表示了歉意。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退还因价格虚高和计量问题而多收的1800元,并赔偿消费者因投诉产生的误工费、差旅费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