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发出《关于进—步做好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农机部门确保将200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省级农机部门做好购机补贴的七项主要工作是:制定本省的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制定本省补贴产品目录,报农业部审查后,公布、印发和监督执行;确定补贴机具供货方或经销商,统一协调供货事宜;审核汇总各县购机情况,同时审核供货方汇总情况,出具结算清单,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计算机档案信息系统汇总上报;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实施进展情况总结上报;投诉的调查处理。
县乡级农机部门做好购机补贴的十项主要工作是:在区域内公布补贴政策和目录;利用公告、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告知农民;受理农民购机申请,指导农民填写申请表;根据优选条件、报名先后和农民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受益者;对初选的受益者在其所在乡或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与享受补贴的购机者签订购机补贴协议;对农民购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省农机部门,配合省农机部门组织搞好供货事宜;每批供货完成后,对实际购机和供货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省农机部门;对已购买的机具进行登记、编号,建立档案,并录入信息系统,按要求上报省级农机部门进行汇总;在补贴机具的显著位置做喷漆标志;做好日常服务、监管和总结工作(日常服务主要是对机具的使用和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帮助农民排忧解难,监管工作主要是享受补贴的机具在两年内原则上不准转让和买卖)。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200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