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均说,此材料不安全,万一出事无法处理”……
相同内容的投诉信还寄到卫生部、全国人大等单位。
但这一条联合维权的道路,同样并不顺利。
2005年2月24日,富华医院反过来起诉秦芹,称她向国家信访局投诉、将不实之言发表在搜狐网站以及向媒体送交材料,导致富华的商业信誉受到影响,社会评价度降低。
当年6月15日,吉林富华公司又在长春以同样的理由起诉秦芹。
两地法院一审均判秦芹“名誉侵权”。秦芹在长春提起了上诉。
此前,武汉12家医院抵制注射隆胸,富华医院起诉了联名专家以及报道此事的湖北日报报业集团、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均获胜诉。
“我没想到这条路这么难”秦芹说。
合法注册“王牌”
“我知道,医疗器械注册证是富华手中的王牌。”秦芹说,注册证一天不撤销,她就没有胜诉的可能。
早在2001年,陈成诉深圳富华医院时,罗湖区法院判定原告败诉的一个依据就是,奥美定有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又有准入市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004年,富华诉抵制注射隆胸手术的专家和湖北两家报业集团案中,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认定,富华公司是“惟一以注射方法应用这种产品对人体进行整形的合法培训推广单位。”
由于这一关键证据存在,记者所获知的十几起案件中,富华“连战连胜”。
“律师一看奥美定有合法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连医疗鉴定都没敢让我去做,怕构不成医疗事故。”朱晶说。
这位38岁的安徽女性面色蜡黄,头发脱落,成天佝偻着腰,看起来如古稀老人。
2004年6月19日,她在合肥第三医院注射了奥美定隆胸。经过多次抽取手术,体内的奥美定仍无法取尽,她只能靠止痛片打发时间。2005年的春节,她是在病房上度过的。
外面鞭炮声隆隆,她痛得死去活来,“想死的心都有”。
“法官也同情我,但没办法。”朱晶说,起诉后,法官告诉她说奥美定是合法注册的,官司可能赢不了。
最后,经法院调解,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给朱晶报销了8万元发票。
余波难了
4月30日,得知奥美定的注册证被撤,朱晶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今年3月,接受秦芹委托代理奥美定官司之后,律师浦志强致函深圳药监局指出监管不力之责,并抄送国家药监局。媒体也相继进行报道。
在举行一次听证会后,国家药监局发文通知,撤销奥美定医疗器械注册证。
已有多名消费者在获知该消息后,准备起诉富华公司。
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中国卫生法制》副主编卓小勤告诉记者,尽管如此,消费者维权仍旧可能存在障碍:“富华公司可以说他们在4月30日之前的生产、销售都是合法的,之后没有再生产、销售过,这样就没有责任了。”
浦志强分析,消费者集体诉讼面临着另外一些问题,如一些消费者证据保留不足。而且,即使消费者打赢了官司,富华方面能否顺利执行也还是个未知数。而在奥美定上市过程中表现出的一些违法审批事实,要通过提起国家赔偿来解决,这仍将是个漫长的过程。
浦志强的打算是帮助消费者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先各打几个个案,“具体还要再商量”。
“要诉讼,一些消费者必须敢站出来才行。”现在,刘畅每天都在门头沟与北京之间乘坐地铁来回往复,与奥美定注射者沟通,但很难说服他们走上法庭。
“他们觉得传出去影响不好。”刘畅说,大多受害者都是瞒着家人、朋友进行隆胸手术的。相比于身体的病痛折磨,他们的心理疾患更为严重,很多人至今不敢见人。
“对官司能否打赢,我也不敢抱多大的期望。”秦芹说:“现在最大的愿望是求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