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开业的择日,大概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新公司的成立
二是新工厂的开工
三是新团体组织的设立
前两者可以说是属于同类型的择日,其所诉求的是实质收入的稳定发展;而后者则是属于另一种类型的择日,其所诉求的是群体性的稳定发展,以下是以新公司和新工厂的择日考量为主来作说明。
首先,就新公司的成立及新工厂的开工来说,其所必须注意到的几项考量重点,主要包括:
第一,先看当事人的本命盘和流年盘。如果当事人的本命盘和流年盘呈现出某些凶兆的话,则占星学家有必要就此凶兆所可能发生的状况,来作事先的提醒。例如,如果是自己开设新公司,而当事人的本命盘和流年盘的第八宫(主宰生意)及第十宫(主宰事业),呈现出凶兆过多的话,就有必要提醒凶兆的来源。又例如,如果是与别人合伙开设新公司,而当事人的本命盘和流年盘的第七宫(主宰合伙关系)及第十宫(主宰事业),呈现出凶兆过多的话,就有必要分析合伙所可能发生的情况,此时可以使用合伙人彼此的合盘来作分析。
一般而言,当一个人“有心”创业的时候,可以从他的流年过运(Transits)和推运(Progressions)来看出。此时,应该特别注意天王星和天顶的移动位置及其相位关系,因为天王星与独自开创某些新领域有关,也指示着个人生活领域上的新的变化,而天顶则与事业有关。
此外,在本命盘的考量上,还必须注意到该项事业是否能与当事人产生“共鸣”,以及当事人是否具有当老板的格局,亦即是否足以独当一面。
第二,除了避免月亮的90度和“空虚”的情况发生以外,最好是能够使得月亮与太阳彼此形成吉相,因为这代表着品牌的建立(太阳与知名度有关,而月亮则与群众有关)。此外,最好是选择月盈的期间,因为这代表着实质收入的增加。
第三,最好是固定宫坐命,亦即命度是位在固定宫之上,这象征着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而且,愈是在前面的度数的话(如1度~5度的范围内),则固定宫的特质愈强。此时,以酉宫为最佳的选择,亦即事业的择日是以酉宫坐命,或者是月亮落入酉宫,来作为择日的首要原则,因为实质收入(由酉宫所主宰)的重要性,远甚于其他的有利条件。
第四,一般而言,事业的择日是以太阳的从戌宫开始(大约是每年的三月廿一日)移动,到辰宫结束(大约是每年的十月廿二日)之前的这段期间,是比较好的择日期间。换言之,差不多有半年的期间,太阳是处于比较具有热力散发之特质的期间,而该期间比较有利于事业的创立。此外,太阳如果能够与命度形成120度的话,则更可以发挥太阳之热力的吉兆。
第五,第一宫宫主星、第二宫宫主星、第八宫宫主星及第十宫宫主星等,要尽可能地具有吉相位,甚至最好是它们彼此之间即形成吉相位。而如果是酉宫坐命的话,则命主星为金星,第二宫宫主星为水星,第八宫宫主星是木星,第十宫宫主星为天王星(在此暂时不考虑到“截夺宫”的情况)。
第六,特别注意太阳所在的宫位,要尽可能地选择太阳是落入于与事业有关的宫位之中(第一宫、第二宫、第六宫、第八宫和第十宫),并且尽可能地具有吉相位。
第七,尽量避免土星是落入于与事业有关的宫位之中(第一宫、第二宫、第六宫、第八宫和第十宫),以及第四宫和第七宫之中(基本点宫位),最好是使得土星落入于与事业比较无关的宫位之中。
第八,也要注意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等所落入的宫位,尤其是如果它们具有严重的凶相,并且又落入重要的宫位之中,则象征着事业上的突变(天王星)、失望(海王星)和剧变(冥王星)。因此,这三颗现代行星的相位,至少也要能够有一个主吉相来辅助。
第九,第二宫内的行星、金星和第二宫宫主星等,如果吉相越多的话则越好,特别是如果能够与木星形成120度的话,则会是最好的情况。
第十,在作事业择日的时候,也应该尽量突显主宰该项事业的行星、星座和宫位等是处于吉兆的情况。例如,水星、申宫、巳宫和第三宫等主宰着出版业,所以如果是成立出版社的话,则应该尽量突显水星、申宫、巳宫和第三宫等是处于吉兆的情况。
从上可知,如果真的想要取得一个十全十美的事业择日的话,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也因此,我所要再次强调的是,择日只能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求得完美,而无法十全十美。至于一般的事业择日过程,包括了以下几个重要的步骤:
第一,先决定大概的择日时间范围。例如,准备在那两个月的时间范围之内正式成立公司,以及是否准备在正常的上班时间内举行。如此一来,则可以先缩小择日时间的考量范围。
第二,在进行择日之前,最好先分析当事人的本命盘,以避免当事人的本命盘与事业择日形成严重的刑克现象。此时的考量不必太过于要求完美,否则将很难进行择日,亦即还是要以事业择日盘本身的吉兆来作为考量的主轴。
第三,如果当事人的本命盘呈现出对于从事该项事业,会具有某些严重的凶兆的话,则一定要尽量地利用事业择日盘来进行化解。
第四,以“消去法”把比较差的日子和时间先作去除,然后逐步地找出一个最佳的事业择日。
第五,依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占星学家应该以红纸书写择日时间,并且用红纸袋装好,然后交给顾客。
此外,依照中国人的传统习俗,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必须举行拜拜,而且还要放鞭炮(公司正式成立的时间就界定在于剪彩和放鞭炮的时刻)。在此还涉及到所谓的方位的问题,依照传统的八字学择日,必须在当事人的有利方位燃放鞭炮(这里指的是当事人的八字的旺方,例如,如果当事人的八字喜“金”的话,则可以在“西方”燃放鞭炮,因为五行中的金主宰着西方,这种作法可以称之为是“震气”)。
如果是采用占星学来进行择日的话,则同样可以在当事人的有利方位来燃放鞭炮。只是由于占星学上的方位意涵不同于八字学,所以很可能会产生由占星学和八字学所决定出来的有利方位,彼此会是不相同的。而有关占星学上的方位意涵,是分成先后天十二宫来作不同的界定。就一般常用的占星学方位观念来看,其方位的排列次序如下:
〈先天十二宫的方位指示〉
戌:东方 未:北方
辰:西方 丑:南方
酉:南偏东 午:东偏北
卯:北偏东 子:西偏北
申:西偏南 巳:南偏西
寅:东偏南 亥:北偏西
〈后天十二宫的方位指示〉
第一宫:东方 第七宫:西方
第二宫:北偏东 第八宫:西偏南
第三宫:东北 第九宫:西南
第四宫:北方 第十宫:南方
第五宫:北偏西 第十一宫:东南偏南
第六宫:西北西 第十二宫:东南东
由于西方习俗在择日占星学的应用上,并没有以方位来结合当事人的本命盘的作法,所以这种占星学上的方位指示,最常使用到的是卜卦占星学(Horary Astrology),可以用来寻找失物,或者是指示了应该前往的方向。
在此,由于先后天十二宫的方位指示,彼此之间存在着些微的差异,所以很难取得一致性。更何况先后天宫的合盘,时常会造成方位上的重叠,而导致判断上的更加困难。例如,如果命宫宫头是落在丑宫的话,就形成了东方与南方的重叠现象,增加了判断上的困难度,而有赖于实际经验来作分析(这里指的是卜卦占星学上的方位判断)。如果要把这种方位意涵应用在择日占星学上的话,则可以简单地依据着以下的两个原则。
第一,先看当事人的本命盘,从本命盘当中找出当事人最有利的先天宫或后天宫的所在位置。例如,如果木星或金星具有很好的吉相位,则可以选择木星或金星所落入的星座或宫位,来作为当事人的吉兆方位的界定。
第二,如果当事人之吉兆所在的星座和宫位的方位指示,可以互相配合的话,就直接应用该吉兆的方位(例如,第一宫宫头正好落在戌宫之上,而且木星坐命,又具有相当不错的吉相位,就可以选择东方)。而如果吉兆所在的星座或宫位的方位指示,彼此之间产生冲突的话,则可以依据“星座优于宫位”的方式来选择方位。
这种“星座优于宫位”的考量原则,乃是因为后天宫位的方位指示,是与地球表面上的方向移动有关(这是属于RELOCATION的探讨范围);而星座的方位指示,则是与宇宙间的气的变化有关。由于择日占星学上的吉兆方位,所强调的乃是宇宙之间的气的良好呈现(这种气性的特质,在个人出生的那一时刻便已经由宇宙所赋予了,而公司成立时放鞭炮的“震气”,就是意味着震动起当事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气性),所以应该采取“星座优于宫位”的方位考量原则。也因此,一般所谓的择日方位的考量,只以当事人的本命盘来作考量,而与公司成立的事业择日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