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开始审理事关数十万应届高中毕业生升学命运的案件:大学是不是应该收学费。两年前,“德国高校框架法”有所变动,按照新法,联邦也就是国家,有权冻结各州自行开始的引入高校收费制度。这在某些州看来,新法违犯了教育自主权由州一级掌握与实施的原则,因此是违宪的。
对即将升入大学的新生而言,是否交纳每学期500欧元的学费自然事关重大,但更重要的是,升学标准降低到由家庭经济状况来决定的程度,则是一场历史的倒退,是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申诉方是巴符州、萨克森-安哈特州、萨尔州、汉堡市、巴伐利亚州以及萨克森州。审理开始前,它们已表现出必胜的信心。今年7月,联邦宪法法院在另一桩有可比性的案子中作出不利于联邦的判决。判决认为,在任命年轻教授(Juniorprofessor)的问题上,联邦的话不算数,只有州才有决定这一问题的权力。在年轻教授和引入大学学费事宜上,都有一个至关重要的中心问题需要澄清,这便是“建立同等的生活水平时,联邦在州的决定权上可以干涉多远”。
如果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否决新法,也就是允许各州自行是否引入大学收费制,那么“同等的生活水平”就成了一句戏言,这样,倒霉的不仅是那些爹妈收入较低有志大学生。如果有的州收费,有的州不收费,大学新生就会有很多人跑到不收费的大学去,形成的局面便是,收费的大学提高了教学质量,不收费的大学因人满为患,寸步难行。
由此可见,在高校是否收费问题上,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解决方案。据说,联邦宪法法院也在致力于寻找一条统一的途径,但纯粹的“不收费”制可能一去不复返了。
德国联邦教育部长布尔曼女士目前正伙同她所在的社民党领导的州共同起草一份方案。据透露,这份方案将迫使长龄学生和外国学生交纳相应学费;如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学生便可免交学费。然而,按照目前的统计,德国能在规定期限学完的大学生,为数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