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又到了黄金、珠宝、玉器销售的黄金时期,面对琳琅满目的珠宝玉器和高低不一的折扣促销,许多消费者不由得提出疑问,到底买哪款、在哪里买才合算?已经买到商品的又怀疑是否上了当。
情人节礼物惹恼情人
昨日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情人节快到了,为了给属猪的女友一个惊喜,他前两天在城南路一珠宝玉器销售店买了一个玉猪吊坠。
“我在那家店子里面看玉时,这个吊坠标价3600元,但售货员说春节搞促销,可以打三折,而且在折扣上还有优惠,只要1000元就可以把坠子买下来。”在售货员的极力推荐下,王先生很爽快地将坠子买了下来。女友收到礼物后果然非常高兴,不过昨天回来时突然告诉他,玉坠买贵了,同样的成色,有个店子300多元就可以买到,随后就是一顿埋怨。一番情谊惹来一顿埋怨,王先生在感到憋气的同时和女友大吵了一架。“这个号称绝对优惠的折扣把我害惨了。”
玉器市场价格水分多多
接到王先生的电话后,记者对长沙市的部分珠宝玉器销售商店进行了暗访,发现绝大多数商店都在打着折扣的牌子进行促销,折扣率一般在3-6折之间,有的甚至打到1折。如果消费者以为打完折以后的商品价格就是最低的成交价,那就大错特错了,大多数商品仍然可以在打折以后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讨价还价。在黄兴路一家珠宝经销店,一个标价900元的挂件经过记者几番讨价还价,最终价格就降到了150元。一位珠宝经销商对记者说:“珠宝玉石价格很难定,由于价格信息不对称,同一件珠宝玉石请业内不同人士鉴定,价格可能有很大差距。”而一位业内人士更是直言不讳:“珠宝玉石的部分折扣并非真降价,别看现在打折打得热闹,不过是先将原价抬高后再打折,折扣越低原价抬得越高,新的超低折扣的利润与原来打折的利润差不多。”
暗访中,记者向几位消费者询问他们是否相信商家打折是真正降低了商品的真实价值。这几位消费者全部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正在陪丈夫购买吊坠的李女士说:“商家打折属于商业促销手段,如果是在商品真实价值的基础上打三四折,不管多大的买卖都赔光了。”
律师:标高价再打折属欺诈行为
湖南全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长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有关条款规定,商家对商品虚高标价再打折属于商业欺诈行为。商家打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商家故意抬高商品价格之后再打折,对消费者具有明显的误导作用;另一种是在原来真实价值的基础上打折,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商家打折如果属于商业欺诈行为,消费者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后,可以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