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手机犯罪的案件屡屡发生。现在,学生及其家长又成了犯罪分子的新目标。
犯罪手法:对家长谎称其孩子出车祸、患急病等
日前,长春市某高校一贫困女大学生被所谓的“中奖短信”骗了1000元钱。如果说这种短信诈骗方式无甚新意,那么,通过窃取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向家长谎称其求学在外的孩子发病、出车祸急需用钱,则是手机诈骗分子的又一个敛财之道。
10月12日傍晚,江西临川一家长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其在江西新余读中专的女儿出车祸急需用钱,事后证实这是一次诈骗行为。之前,在广州办货运的王先生曾两次接到同样电话,称其在新余读书的孩子突然患病急需住院费。据悉,类似事件在福建、山东、辽宁等地均有发生。
福建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局一队队长陈宗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类事件时有发生,在新学期开始或结束之际,尤其值得关注。
犯罪途径:通过互联网窃取学生家庭联系方式
据陈宗庆介绍,这类诈骗分子主要是利用大(中专)学生在网上公布的资料对其家庭进行诈骗。早在2003年6月,泉州市仰恩大学就报案称,该校陈某、邱某两名学生在福建莆田、龙岩的家人分别接到一名自称“王大江”的男子电话,电话称其子女在泉州发生车祸,正在抢救,急需用钱,并让其将钱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来,泉州市公安局抓获犯罪嫌疑人吴辉阳(福建安溪人)、吴明发(福建安溪人)、胡建民(江西南丰人)等。
经审查,三人自2003年5月以来通过登陆全国各高等院校网站,窃取了各院校在校生家庭联系电话,然后打电话、发短信给家长,以学生住院抢救急需用钱为由进行诈骗。他们作案30多起,涉及大连理工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大学、山东大学等院校。此类案件不仅给学生家长造成财产上的损失,而且还给他们精神上带来沉重打击。
犯罪特点:诈骗分子熟悉计算机操作,呈低龄化特征
据了解,这类案件具有隐蔽、欺诈性强(利用家长爱子心切的心理骗取钱财,在银行ATM自动取款机取钱,逃避录像监控)、侵害对象明确(都是学生家长且均是外地受害者,因为外地受害者接到电话来不及前往探望)、手段智能化、科技化(利用因特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跨区域作案(如甲地上网查窃信息,乙地电话骗钱,丙地银行取款)、作案成本低(一部手机、一张银行卡、在网吧上网即可随处作案)等特点。
这类案件的特别之处还在于犯罪人群的低龄化特征。陈宗庆介绍说,犯罪者多在16—22岁,熟悉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知识,而且他们还相互勾结,犯罪团伙之间分工明确,有冒充护士的,有冒充医生的。
案件侦破:有四大难点
陈宗庆认为,目前侦破此类案件有四大难点:
一是罪犯使用的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均无实名登记。银行卡不是用假身份证开户就是用他人或盗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上网时没有固定的网吧,或使用GPRS移动上网,均在ATM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难以找到突破口。
二是取证难。犯罪嫌疑人一旦诈骗成功,就将使用的手机卡、银行卡丢弃、销毁,即使案件侦破,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法律上也难以认定其罪行。
三是报案不及时。有些受害者顾及面子不愿报案,致使公安机关不能及时掌握案件动态进行跟踪侦查,耽误侦破最佳时间。
四是破案成本高。案件侦破前后,办案机关要花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取证,如为了查找受害者有时要打数十个乃至上百个长途电话,发出几十份协查函,甚至派人出差取证。一宗案件往往在法定期限内难以全部取证完毕。
警察提示:家长应先联系出事地医院或交管部门,教育部门要强化网络安全
根据长期的侦破经验,陈宗庆提醒说,要防止此类犯罪,首先,受害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其次,在校学生、外出打工者不要随便将本人及家庭情况(特别是联系电话)在网上或其他非正式场合公布和泄露;第三,家长接到电话不要急于听从对方的要求,应先联系出事地医院或交警部门以了解情况,谨防受骗;最后,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让家长识破这类诈骗行为。各教育机构也要强化互联网安全管理,防止学生资料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