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3月30日讯记者谢耕发报道:去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生效实行。一年来,国家海洋局积极履行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对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的监督和管理,为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今天海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办公室主任陈士标说,近一年来,国家海洋局紧密围绕海洋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不断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力度,现在已经初步形成由国家海洋监测中心,北海、东海和南海三个海区中心和地方沿海各级监测站共同组成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并且建立起由卫星、飞机、船舶、浮标、雷达和岸站组成的海洋立体监测网络。国家海洋局加强了对海洋污染源的监测、监视和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污染物的排海和入海,有效遏制了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海洋生态保护是《海洋环境保护法》新增加的重要章节,国家海洋局对典型珊瑚礁、红树林、滨海湿地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加强了保护管理力度。建立了海洋环境公报制度。今年初,国家海洋局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我国赤潮灾害预防控制治理工作的意见”,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开展赤潮防治研究和重点海域赤潮监测预测工作。2000年组织实施的“南中国海海岸带综合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顺利结束。国家海洋局将海洋资源和环境问题最为突出的渤海作为工作重点,会同国家计委组织编制了《渤海综合整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