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切实做好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科技部近日发布《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和《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科技部在通知中指出,农业科技园区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运行方式。首先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符合农业科技园区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园区进行试点。运行一段时间后,按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评与验收,达标者正式挂牌。然后总结经验,安排第二批、第三批园区的评审与批复。据悉首批试点园区将于2001年8月组织专家评审。科技部提出,要将农业科技园区纳入国家农业相关科技计划与地方科技发展计划,并作为农业基本建设的主要内容。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与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享受国家与地方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园区农业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要将园区的技术合作与交流作为国家重点科技合作计划和农业技术引进计划的重点。科技部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相关配套政策,努力为园区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