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7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7〕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规定,2007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9日-25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本届科技活动周将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全面开展多系列、多层次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办好科技活动周作为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将“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但需要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前沿不断取得突破,也需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发展创新文化,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2007年科技活动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线,集中宣传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最新成就,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局面,让创新型国家建设成为全民族的自觉行动。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关注民生,充分反映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让科技创新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2007年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2007年科技活动周的重点内容
2007年科技活动周要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题,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体现部门行业特点和不同地域特色,突出公众参与,共建共享,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是围绕宣讲科学精神、弘扬科学精神的主旋律,开展科普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农工党、九三学社联组会上强调指出,创新型国家应该是科学精神蔚然成风的国家。科学精神是一个国家繁荣富强、一个民族进步兴盛必不可少的精神。要在全社会广泛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科普工作,使全社会真正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地各行业创新发展的实践,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通过举办报告会,推出典型人物,开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追求真理、百折不挠的科学精神,营造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让科学精神深入人心,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是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热点问题,开展科普活动。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2007年工作要点》的要求,针对公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在全社会广泛传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健康的理念。面向城镇居民、广大农民、青少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宣传活动。组织院士专家、科普志愿者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开展咨询活动,提高公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安全健康意识。
三是围绕推动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按照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具备条件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在科技活动周期间都面向公众开放。要结合自身科研工作特色,通过制作科普图册、张贴图片、摆设展板、制作科研成果的科普模型和示意展品,发放科普创作图书等多种形式,采取喜闻乐见、深入浅出的方式,使公众通过参观科研过程、参与科研实践和探讨科技问题等活动,增进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理解。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和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四是围绕科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科普活动。通过科技列车、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科普大篷车、星火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引导科技植入农村经济,培育农村新兴产业;加强农村社区科技推广,引领现代农村社区发展;重心下移,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编制、发布《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加大新型农民培养力度,增强科技为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支撑能力和广大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
五是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开展科普活动。通过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科普基地)、“走进科学殿堂”、“文明习惯带回家”、“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科技知识竞赛、环保体验等多种活动形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培养,增强他们的创新意识,保护他们的创造精神,树立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远大志向。
三、切实加强对2007年科技活动周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认真筹划,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针对公众的实际需求,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讲求实效。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关注民生,深度报道,多侧面、多角度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具体、生动的实践。
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杜绝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为集成各地各部门的活动资源,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2007年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于4月15日前,将2007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要活动项目报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2007年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07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体改司 许佳军 刘育新
联系电话:010-58881781 58881717
传 真:58881783 58881766
中宣部宣教局 曾建立
联系电话:010—63094459
中国科协科普部 夏瑞军 王春林
联系电话:010—68571988 68571887
附件:2007年科技活动周活动项目备案表
来源:科技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