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京报
“好美姿活能膏”包装上并没有特殊类化妆品批号。
近日,读者万女士向本报投诉,半个月前她根据网上的一则瘦身广告,在厂桥附近的京隆堂药店花了258元购买了4盒“龙颜堂牌好美姿活能膏”,使用后却没有效果,事后,厂家竟然称属于个体差异。据悉,目前在网络上正热卖这种减肥产品,并宣称:“最有效的防反弹效果;最理想的减肥效果;最时尚、最健康的减肥产品……”、“14天内,快速瘦身,紧肤、收缩毛孔……”。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产品与宣传名不一
8月23日,记者在朝阳门附近的北京医药公司第三分药店找到该产品,发现其包装上印刷的产品名为“好美姿活能膏”,而在好美姿宣传网站上,其产品名称则为“好美姿减肥霜”。
记者随即以消费者身份拨通了该产品在北京的经销商北京宇三同科技开发公司电话,询问为何使用好美姿活能膏和好美姿减肥霜两个不一样的名称。该公司负责人孙女士却告诉记者,活能膏和减肥霜两个词属于一个意思,只是怕消费者不理解活能膏一词才这么区分开来的。
在谈及好美姿是否具有减肥作用时,那位孙女士声称,很多人使用了好美姿后,都取得了不错的减肥瘦身效果,与口服减肥药相比没有任何副作用。
从说明看,记者注意到其主要成分为“月见草”、“辣椒素”和“大黄素”。但北京市中医院陈凯主任医师表示,通过外用这三种物质能不能透过皮肤细胞,作用于人体从而达到减肥效果,目前没有可靠的实验支持;中医一般将其口服使用,此时辣椒素类物质可作为健胃剂,促进食欲、改善消化功能;月见草和大黄素可用来调节血液中的脂类物质,起到降低血压和血脂的作用。
产品无特殊批准文号
记者还发现,在该产品的包装上没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和厂家地址。包装上只有卫生许可证号:卫妆准字20-XK- 0095,并印有:“富含7种有效成分,中草药活能细胞素,韩国植物紧致配方”的字样。
然而,在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因此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有特殊批准文号。
而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或防晒的化妆品。国家同时规定,化妆品标识必须包含有:产品标准号、卫生许可证号、厂家名称、厂家地址等。
卫生部卫生许可受理处张姓负责人经过查询告诉记者,所谓的“好美姿减肥霜”
并未获得卫生部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如果没有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却宣扬其减肥瘦身功效,是一种违规的行为,产品可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
他同时还提醒消费者,用于减肥的化妆品因其作用于人体的特殊性,所以对安全性的要求格外高,没有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批号,产品质量也就没有了保障,消费者不要购买此类产品。
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告诉记者,按照《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等标准的要求,化妆品标识上应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执行产品标准号、生产和卫生许可证、净含量及使用说明等情况。无执行产品标准号和厂家地址的,属不合格化妆品。他同时提醒消费者,化妆品标识不能出现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一切有着夸大和虚假内容的标签,都说明这个化妆品的品质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