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被医院诊断为胆囊炎,痛得厉害住院。继而称其得的是胆囊结石,需要动手术,医疗费相当高,一天过去就1000多。我爸说承担不了高昂的医药费,让医生尽快手术。这时医生说是胆囊起痧,打药水可以了。三天后,我爸说既然不用手术就出院,院方不让。只好请假到别家医院照B超,结果胆肝脾都没事,但我弟说还是会痛,又不知病因。我该怎么办?院方该承担哪方面的责任?
再找两家有权威性的医院做检查,要的是结果单,证明没问题或不是这医院同样的病,那你们那另外两家的报告结果单就可以告他们了
可以.由于医院的贪心而故意误诊托延病人的治疗时间.可以要求精神和身体上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