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市场的竞争促使商家出台一些人性化的举措,“买车先试车”成为众多经销商的营销手段。车型、颜色、价格满意了,新车开回家。还犹豫不决的,开一圈体验一番也是必要的。可试驾发生了碰撞,责任该由谁承担?
近日,笔者就上述问题走访了沪上几家经销店。据了解,对试乘试驾大体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做法是随到随试,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开车环绕经销店一圈。另一种做法是约 定一个具体时间、地点,有众多车型到场,车主可以选择性地试乘试驾。
双方在试驾前,除了登记姓名、查看驾照,还需要签订责任协议。但不同经销店的做法在细节上有所不同。采访过程中,某家经销店人员告诉笔者:“车主只须登记一下名字就行,我们会有专业人员陪同试车。汽车作为高档消费品,来试乘试驾的消费者都会按照我们指挥行驶。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出现过车辆碰撞的事件。”
另一家4S店的经销经理告诉笔者:“试驾车是我们店买下来的,使用前已经上了保险,车主在行驶过程时被其他车辆碰撞,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如果因为车主的驾驶不当造成车辆的碰撞、漆面、刮伤,需要支付在试驾过程中该车发生碰撞后的维修费用。”
如果在室外搞专场试乘试驾,人员相对比较多,现场的安全和秩序显得非常重要。身份证、驾照的查验,签订责任协议,都需一步一步按程序完成。
某经销商试乘/试驾的保证书内容如下:
试驾:本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有熟练的车辆驾驶技能,在试驾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行车驾驶的一切法规要求,并服从贵公司陪驾人员提出的一切指示,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保护演示车辆的安全和完好。否则,由此造成对贵公司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全部独自承担。
试乘:本人服从贵公司驾驶人员提出的一切指示,系好安全带,不干扰驾驶员安全行车,做到安全、文明试乘,保护演示车辆的安全和完好。否则,由此造成对贵公司的一切损失,将由本人全部独自承担。
以上的条款在规定时,并没有详细地说明发生故障时,消费者按怎样的标准来承担赔偿费用。
专家意见
根据某些经销商在试乘/试驾前和消费者签订的协议内容,笔者咨询了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他认为:
1、消费者签订试车协议后显得很被动。根据《消费者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虽然试车前有协议规定,但消费者签订的并不是买卖合同,车仍然属于商家。商家在经营中理当承担使用过程的磨损,而不能让此风险由消费者承担。试车协议的内容也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比如说,试驾过程中有商家规定的专业人员陪同。如果在某种情况下,自己驾驶可能不会引起对车辆刮伤,按照专业人员的指挥却刮伤了,这又如何赔偿呢?确实是消费者在驾驶时碰撞刮伤了车辆,基本的修理费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承担,但商家不能把车辆的折旧费算到消费者的头上,原因是:一、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二、试驾车是投了保险的。
2、在国外,试驾车的碰撞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的,而国内的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经销商却把此风险转嫁给消费者。据知情人透露,保险公司和经销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实际上,经销商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同时又找消费者要一笔而获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