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I自去年下半年起明显回落,为公用事业服务价格留下上涨空间,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正面临新一轮涨价。这是中国社科院昨日发布的《中国城市发展报告》作出的预测。
价格上涨的动因一方面来自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另外一方面则来自公用事业服务本身内在的改革要求。
2008年8月,《循环经济促进法》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制定了一系列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激励全社会各行业发展循环经济。
虽然其中“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电、气等资源型产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因争议较大而被删除,但是保留了“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引导单位和个人节约和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资源型产品”。
从去年以来,山西、沈阳、吉林等多个省市就开始酝酿调整水价、供热价格等城市公用事业价格。
水利部部长陈雷年初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也提出,按照中央关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我国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继续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社科院的报告认为,种种迹象表明,加快水价改革步伐,逐步提高供水价格、推行阶梯式水价,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水资源费已成改革的主攻方向,水价上涨已基本成定局。
日前由发改委制定国务院批准通过的《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意见》中则首次提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并放在节约资源部分内容的首位。
此外,由于存在供不应求等多种问题,公用事业本身也存在改革的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末,全国设市城市655个,城市城区人口3.4亿人,暂住人口0.35亿人。一方面,城镇人口和城镇规模与数量的快速扩张造成了城市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的紧张。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均收入的提高,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对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从现有水平来看,中国公用事业面临突出的供求矛盾。2007年,全国城市用水普及率只有93.8%,燃气普及率只有87.5%,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只有49.6%。2007年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为11.4平方米,与国外一般发达国家20~40平方米相比,仅为1/4~1/2。
中国城市道路面积率平均为8.59%(2003年),而国际上通常道路面积率不应低于20%。在交通出行结构中公交出行平均只占10%左右,就是与发展中国家如巴西(60%)比,中国也存在较大的差距。
社科院的报告认为,根据国际经验,城镇化率在30%到70%之间,都是基础设施加速增长时期。因此未来的几十年中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导致的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需求将十分庞大,中国公用事业面临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
社科院建议,进行公用事业服务改革应该打破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继续全面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同时防止将公用事业民营化作为公用事业改革的唯一目的。
在价格方面,应改进现有的“成本加成”定价方法。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消除政府与公用事业企业在定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政府定价更好地反映成本。要求公用事业企业定期公布经营状况和成本信息,对企业的财务数据,委托专业、独立的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的核算与审计。
此外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利润率”。因为公用事业的公益性特征,决定了公用事业不应该成为暴利行业。因此,固定利润率的设置应参考其他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固定利润率原则上应等于或略高于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价格监管法的试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