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利剑下的药价困局
权力过度集中,花钱就能搞到批文。这种权力机制本身就是腐败,而这种腐败所留下的后遗症很难消除。从源头上清理此前留下的种种恶之果,需要漫长的时间
■记者观察■本报记者 刘树铎
日前,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通知》说,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而就在较早前的5月28日,卫生部一份文件已经提到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那份文件措辞较严厉: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始终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卫生部在短短一个月内,两次谈到“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举既表明了医药卫生系统改革的复杂性,也表明了卫生部门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决心。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此前发生的系列案件:5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开始接受中纪委调查,6月13日,张敬礼正式被双规。
而在此之前,从今年年初开始,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调研员卫良等五名药监局官员相继被批捕。
药价虚高:药监体制“恶之果”
媒体披露张敬礼被双规后,人们再一次把视线投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从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官员案发后,人们对药监部门的口诛笔伐就一直没有断过。作为继郑筱萸之后的药监系统第二号人物,张敬礼与郑筱萸却略有不同,在被中纪委带走的那一刻,张还是以“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讲哥们义气”的人品被熟悉的人所同情,这两条若放在一般人身上,无疑是对“好同志”的赞美之词,但由于张处在特殊而敏感的位置,“好同志”终止于贪官,他踏上了与郑筱萸们殊途同归的道路。
从某种程度上说,药监系统窝案频发,已经不是个体行为,它是权力过分集中下一颗变异的蛋。
自1998年成立国家药监局后,其管理体制几经变革,管理权限逐渐扩大,在解决职能重叠、政出多门、监督管理力量分散的弊端之后,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权力过度集中,花钱就能搞到批文,花钱就能搞到新药的报批材料,这里好像不是国家最高的药品监管机构,而变成了烧钱的游戏室和人情的娱乐场。据悉,最多的时候一年能批准上万种新药,原本几元钱十几元钱的仿制药品,改头换面就变成了上百元甚至几百元的新药。在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体制的共同助力下,大部分回扣进入了中间环节,药价虚高由此产生并除恶不尽,从此老百姓再也买不到廉价的药品了。
北京某医药企业总监侯春国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药监体制才是药价虚高的真正源头,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种权力机制本身就是腐败,而这种腐败所留下的后遗症很难消除。他认为,即使政府改革药监体制,但要想从源头上清理此前留下的种种恶之果,无疑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
反腐:治表却难治里
7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医改工作专家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讲话。李克强指出,要推进改革创新,切断药品生产流通使用中不合理的利益链,切实解决好药价虚高等问题。这表明,药价虚高已经引起中央领导人的重视。
我们看到,新医改以来,新政策还没有完全出台,负面新闻却接连不断,一次次的“风暴”不但没降低药品价格,反而从深层次挑战老百姓接受的底线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公开表态,启动对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将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这起源于媒体曝光的“芦笋片事件”:出厂价15.5元,到了患者手上就变成了213元,利润高达1300%——消费者不仅要承受虚高的药价,而且要为商业贿赂来埋单。
长春绿洋医药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玉龙认为,从反腐风暴到药价风暴,从中央领导人的表态到中纪委的行动,从卫生部的两次下发通知到国家发改委介入调查,看得出来,国家是有决心治理虚高药价的,“但问题绝不是抓几个人就能解决的,背后隐藏的是制度性的腐败”。
杜玉龙认为,医疗机构补偿不足一直是众所周知的原因,但前些年倡导的医疗市场化恰好起到了雪上加霜的负面作用,从药品招标采购到医药企业进入医院的层层公关,从医生收受回扣到地方政府机关参与腐败,这足以表明,医药领域的腐败已经形成了一条难以理清的链条。即使国家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补偿,但是,要想真正斩断腐败链条绝非一日之功,药品降价路还长。
(责任编辑:邵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