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涨价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毫无来由与依据的乱涨价,是超出正常成本增幅的恶意涨价,是不够透明、监管缺失的无规则涨价。如果某药品的原材料等成本发生了重大变化,不涨价不足以维持正常生产,就应允许该药品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涨价。
药品价格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这一次不是利润高达1300%的芦笋片,而是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发布后被外界视为“突击涨价”的一些医保药品。在人们对药价已形成“只许降、不能涨”期待的心理定势下,这种有着打时间差、“擦边球”嫌疑的集体式涨价行为,自然招致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弹,国家发改委针对此现象的调查业已展开,据说“涨价医保药品已被发回重审”。
药品涨价就是“大逆不道”、“人民公敌”,就必须“一棍子打死”——这种态度显然是片面的、不正确的。我们有必要问:是不是所有的药品涨价都有错?难道药品价格只能坐上只能降、不能升的“不归路”?把“药品降价”与“解决看病贵难题”之间划等号正确吗?谁来保护医药企业的正当合法利益?两头受气的我国药企如何承担提高民族医药自主创新能力的重担?问题不是没有答案,而是有关部门不敢正视现实。
以本次部分医保药品涨价为例。据报道,出现涨价的医保目录药品不过30个品种,占449个新增品种的6%。其中不可避免地存在部分药品提前涨价以掌握主动等现象,但更多的是类似榄香烯等主要原料大幅度涨价的药品——榄香烯主要原料榄香烯油由2005年45300元/公斤涨到目前116000元/公斤,原料成本翻了一番多,这种药品难道不应该适度涨价吗?
原材料、辅料等价格一路狂涨,并不是药品涨价的唯一理由。近几年,由于能源、动力、运输及人工成本、营销费用、服务成本等大幅上涨,药企已难以通过技术攻关、双增双节等“练内功”措施消化吸收这些不利因素,而产品标准、技术标准一次次升级以及新药典、新GMP、新环保标准等发布实施,大大增加了药品的制造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涨价成了药企最后的选择。
药品同样是商品,是商品就应遵循商品的基本价格规律,价格有涨也有跌才是正道。也就是说,药品涨价本身没有错,错的是毫无来由与依据的乱涨价,是超出正常成本增幅的恶意涨价,是不够透明、监管缺失的无规则涨价。如果某药品的原材料等成本发生了重大变化,不涨价不足以维持正常生产时,就应允许该药品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涨价。
对药品涨价先莫“一棍子打死”,而应理性区别对待,必要时辅之以调研:该涨的要涨,不该涨的绝不能涨——这必须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药品定价体系以及多部门高效合作的药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之上。此外,需要改变的还有我们心中“药价只能降不能升”的陈腐观念。 (责任编辑:魏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