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也就是到2011年建立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当前突出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第二阶段,到2015年,要建立水平较高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药卫生服务要求,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本报讯(记者/向雨航)昨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主持召开深圳市委常委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推进深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深圳将完善与国家医疗卫生制度相衔接的卫生政策,建立与深圳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的医药卫生体系,为市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服务。并指出,深圳医改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四大医疗卫生体系和建立十项体制机制改革,具体包括38项改革内容。而医改第一阶段的目标是,到2011年建立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意见》指出,深圳医改的重点是要建立与“一区四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定位和目标任务相匹配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从健全架构向内涵提升转变,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
■方案解读■
完善四大体系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深港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制度
《意见》明确了深圳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范围和重点领域,剥离疾病预防控制、慢病防治和职业病防治机构非专病专防所需的临床医疗业务,把公共卫生工作的核心向保障居民健康安全、疾病预防、应急处理、灾害救助、健康促进和公共卫生资源储备等方面转移。此外还将建立由深圳市卫生、农林渔业以及深圳检验检疫等部门和香港有关公共卫生机构等参与的深港公共卫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深港两地重大的跨境公共卫生问题。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各区至少建一家三级医院
新医改方案要求卫生事业“一大一小”战略加快实施,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的总量的同时,同步发展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城市规划各组团合理设置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保证各区至少有一家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的综合医院,完善区域医疗中心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三级医院的技术辐射作用。在各区均衡布局社区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以一级医院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机构为网点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社区卫生服务方面,市级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医疗机构不再举办社区卫生机构,把现有社区卫生机构全部移交给属地区政府管理。力争5年内每个社区卫生机构至少有1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健全医院专家定期到社区卫生机构服务的制度,满足社区居民就近获取优质服务的需求。建立社区卫生机构“弹性工作时间制”,延长节假日和夜间开诊时间,鼓励社区卫生机构逐步开展家庭医生服务。
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是解决“看病贵”的重要砝码,新医改方案提出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全市常住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各类参保群体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医疗保险偿付标准,减轻居民大病费用负担。
此外,深圳将探索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店买药
新医改方案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群众用药需要。从今年起,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独立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机构应当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应当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药品采购方面,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创新十大机制
卫生行政管理体制解除政府与公立医院行政隶属关系
根据新医改方案,今后卫生行政部门将不再直接举办公立医院。新医改将探索公立医院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模式,政府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逐步将公立医院移交医院管理机构自主经营管理,解除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依法确立医院管理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不良医疗机构要被淘汰
新方案指出,要明确行业监督管理,强化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解决监督管理主体缺位的问题,要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同时,要健全行业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绩效目标和评估指标,对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的绩效实行行业评估,要完善医疗机构不良职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和淘汰退出机制。
医疗价格形成机制
社区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医疗服务价格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看病要掏多少“腰包”的问题,新医改方案要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为更好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并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方式改革。
此前备受关注的取消药品加成问题在新医改方案中也得到说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药品收入不再作为社区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公立医院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方式逐步改革药品加成政策,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卫生人才保障机制
医院可设非常设岗位
针对深圳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医护人员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现状,新医改方案提出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分为常设和非常设两种,按国家标准核定的人员编制数用于聘用常设岗位人员,按工作量增加核定的人员数用于聘用临时工作人员,非常设岗位数可随工作量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此外,备受医护人员关注的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也将稳步推进。
卫生投入保障机制
基本医疗服务三方分担
不少人认为,“看病贵、看病难”突破的关键是政府增加投入。新医改方案明确了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全市居民提供均等化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非基本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新医改方案提出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决策部门、以医院领导班子为执行部门,以职工(代表)大会、社会公众和行业监管为主要监督力量,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权责分明、协调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
此外,新医改方案明确区分公立医院的基本医疗与特需医疗服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社会资源办医运行机制
引导境外资源来深合资、独资办医
新医改方案按照国家的准入条件和管理办法,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包括境外资源来深合资、独资办医或参与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其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慈善捐赠,鼓励其发展高端服务和特需服务。积极推动在CEPA框架下香港与我市医疗卫生部门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深圳市医疗机构合资合作兴办医院,欢迎获得大陆医师资格的港澳台医师来深执业。
医疗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
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平台
“医闹”、“医托”对市民安全有序就医造成很大影响,新医改方案提出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框架内,建立公益性的医疗纠纷处理平台;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形成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此外鼓励医疗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降低医疗机构的行业风险,用第三方付费机制来规范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
医疗器械采购机制
公立医院医疗器械统一采购
新医改方案要求,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器械实行统一申报,由市政府采购机构实行集中规模采购,而且必须优先购买国内产品。
卫生信息系统和科技创新机制
建设“数字化医院”
新医改方案要求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为重点,以实施“居民健康卡”工程为突破口,建立区域卫生信息数据库,建设市级卫生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类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设“数字化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