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牛正乾
作为第一批“新医改”配套措施,即将出台的“基本药物”制度显然让百姓充满着期待。他们希望了解,一旦新政策实施,是否买药就不用再花这么多钱。
事实上,我国推行基本药物政策已近30年,2004年修订的第四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了治疗绝大多数疾病的药品。
当时定这个目录,按照相关资料的说法,是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原则进行筛选的。如果真是这样,应该大致能满足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大多数药品他们完全能承担得起。可是似乎现实和理想差距挺大。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恐怕是过去国内基本药物的推行工作仅停留在了《目录》的制定上,尚未能在实际的医疗服务中真正发挥有效作用。说白了,“基本药物”被多数医疗机构束之高阁,成为了摆设。
究其原因,关键在于这些药物多是廉价药物,利润太少。以至于“基本药物”出现了两种趋势。一是部分廉价品种因为价格太低,受到医疗机构冷落没有市场需求,从而企业拒绝生产,造成供给不足或没有供给,老百姓根本买不到;二是药物改头换面,改变剂型或再“包装”后被重新注册为“新药”,价格一下子上涨,变得相当昂贵。这样,使部分患者特别是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患者难以承受,从而丧失了“基本药物”“价格是个人和社会能够承受得起”的特征。这也就是是百姓们觉得“药价太高”的根本。因此,老百姓觉得用药贵,其实不是没有基本药物,而是缺少廉价药。
因此,重建基本药物制度,让基本药物制度真正运行起来十分必要。重建的重点不在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上,而在如何保证药品供应体系上。
一是取消医疗行业价格管制,实现医疗服务市场定价,使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和服务价值,使医务人员仅仅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就足以获得与其人力资本及其医疗服务价值相称的收入,彻底消除“以药补医”机制。二是消除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零售的垄断。三是取消对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的管制,代之以对药品最高零售价的管制,同时辅以医保机构付费机制的改革,医疗机构自然会关注所采购药品的性价比。一旦如此,各种多元化的、基于市场竞争的集中采购模式将会应运而生,基本药物价格自然会下降,老百姓才能真正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