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香港9月4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香港大学医学院前院长林兆鑫,以港大医学院名义诊治私家症期间,涉侵吞十二名病人的私家症收费逾十三万元,并将三名病人向港大的捐款存入私人公司户口中,诈骗近四百万元。林兆鑫早前承认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被判处入狱二十五个月。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林兆鑫本周二在区域法院承认渎职,涉及私吞约四百万元的诊金及捐款;他同时有三十三项盗窃、欺诈等罪获得撤销。辩方求情时称,林在医学界功劳很大,案件不涉及个人利益。惟主审法官李瀚良参考过求情及案例后指出,林身份崇高但犯下最严重的破坏诚信案件,并且在内部聆讯时曾要求病人更改投诉内容掩饰,必须重判,结合部分减刑判囚二十五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为港大内科学系的临床教职员,在玛丽医院可以接收私家症病人,诊金的七成半给予港大作专业费用,余下的则归医管局。被告没有权力向私家症病人收费。2003至2006年期间,被告要求病人将医疗费存入涉案公司的户口。不过其中一名私家症病人郭石开,因在2006年7月收到医管局二百五十元账单,遂致电玛丽医院财务部查询,事件引起内部调查,最后向港大校长徐立之汇报。该年12月,被告向郭石开接触并拿出一万元,要求郭开支票捐款给港大掩饰案件。被告更准备信件,要郭石开合作向当局解释。调查最后发现,被告于2003年至2005年间,曾要三名捐款给港大的李志强、丘树声及庞钦瑞,将合共三百八十万元捐款存入其公司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