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半年多,16个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十几次易稿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09~2011年)》(简称《重庆医改》)和《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年重点工作任务》(简称《2009年重点任务》),昨日出台。
按照《2009年重点任务》,今年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一是将32.3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推进其他关破企业、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工作;将全市在校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全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84%;城乡居民医保覆盖全市所有区县,2009年以前启动区县、2009年新启动区县参保率分别达90%、70%;新农合参保率达到92%。
二是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80元,个人缴费人均每年不低于20元。
三是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人员在乡镇、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45%、25%。
四是城镇职工医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起伏标准降低100元,城镇职工医保大额医保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三年目标
140亿元财政投入投向老百姓
《重庆医改》重点之一是关注妇女、儿童、老人和农民等群体。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住院分娩有补助,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普查。儿童:有免费计划免疫、儿童保健等。老人:提供一般体格检查和慢性病防治。农民:与城市居民公平享有人均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新农合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和报销比例。
另一重点是财政投入向老百姓倾斜。2009~2011年七项重点工作各级财政共投入245亿元,其中投向老百姓140亿元,占总投入的57%,超过一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
《重庆医改》内容之一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八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三峡库区疾病监测、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孕产妇住院分娩保险和新生儿保险、育龄妇女增补叶酸、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1.5万例、农村改厕42万座、270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
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体系建设,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不低于15元,2001年不低于20元。
各个中心城市
都建三甲医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医改领导小组组长黄奇帆昨日透露,到2012年,我市将新建10余家三甲医院,届时,我市三甲医院将达30个以上。
我市目前有三甲医院近20个,分布相当不均衡,2012年前,我市将在万州、涪陵、黔江、江津、永川、合川六大区域中心城市中新建三甲医院,使每个中心城市至少有一个三甲医院,使我市三甲医院达到30个以上,为今后“二环”内将聚集上千万人口提供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