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防甲流口罩在天津研制成功的消息备受社会关注,消息称这款口罩目前已经过国家流感中心检测,这种专用口罩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抑制率达92%。但是国家流感中心主任舒跃龙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有检测过防甲流口罩。
卫生部表示,目前市场上宣传的“抑制或杀灭微生物”功能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并无特别显著功效。(11月10日新华网)
对甲型H1N1流感病毒抑制率达92%,制造口罩的材料可杀死大量对人体有害的细菌,尤其是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高达99%以上,水洗也不失效……拥有这么多“神奇的功能”,并且“通过了权威部门的认证”,防甲流口罩推出的消息一下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相关部门随即出面进行了澄清:“防甲流口罩”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并无显著功效;并且,国家流感中心也没有检测过防甲流口罩!幸亏澄清及时,否则谁料得到这所谓的“防甲流口罩”会误导多少公众!
实际上,只要略有常识的人就能一眼看穿“防甲流口罩”宣传当中存在的漏洞:其一,国家流感中心的职能主要是科研实验、疫情监测等,并不具备检测某种防病产品有效的资质,怎么可能对口罩进行检测呢?其二,所有的口罩都有抑制流感病毒的作用,甲流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合格的普通医用口罩即可满足个人防护需求,根本不存在“防甲流口罩”这样的概念。有人之所以要置常识于不顾大肆鼓吹自家产品的“神奇作用”,其目的,无非还是扩大产品销量牟取利益——这样的做法,简直像极了那些街头贩卖“大力丸”的江湖郎中!
“防甲流口罩”并不是第一个“甲流牌”大力丸。从甲流肆虐以来,就有很多商家将其当成了发财的“商机”。有人说自己生产的净化器可以过滤病菌防甲流,有人说自己卖的灯具辐射的紫外线可“秒杀”甲流病毒,就连口香糖和一些食品,也被人赋予了“抗甲流”的功能……其实,何止是商家千方百计在往甲流上靠,就连某些拥有“权力”的单位也试图借甲流生财——河南某地就出现了强行向学生推销抗甲流中药的事情。
商人的嗅觉是最灵敏的。从某些突发事件中敏锐地捕捉商机、并随之采取相应的商业行为搭车牟利,也并无不可。但是,像这种借公共卫生事件赚钱的做法,不仅有违道德、涉嫌欺诈消费者,甚至还会给疾病的正常防治带来干扰和不良影响,属于极为恶劣的行为。古人一直有“无奸不商”、“商人重利轻义”的说法,难道时至今日,某些商家还是不惮于用自己的丑陋行为,为上述说法提供活生生的注脚?连“甲流财”都敢发,还有什么是他们不敢做的!
在非典流行的时候,就有个别不良商家大发“非典财”。他们或哄抬药价,或向消费者高价兜售“三无”、过期、劣质中药材、药品和医疗器械,坑骗群众、牟取暴利。后来,政府部门通过加强监管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如今甲型H1N1流感肆虐,就又有部分商家坐不住了,又要削尖脑袋兜售“甲流牌”大力丸了,又想要趁机大捞一把了。尽管这只是苗头,却也不可掉以轻心。老百姓们应当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以免上当受骗。国家相关部门更须当机立断,采取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还有谁在兜售“甲流牌”大力丸?也许该为此开展一次“专项治理”了。只有坚决查处形形色色的“甲流牌”大力丸,或处以高额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才能遏制歪风邪气、确保甲流防控的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