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在旺季因生产需要安排我们加班,但是公司没有把五月和六月的加班工时全部发放给我们,扣留了四十个小时,作为淡季调休,并且是按一比一的调休,请问这样合理吗?2.请问保底工资怎么算?3.淡季在调休工时用完之后正班工时不够的情况下,公司发放保底工资,但又在下月加班工时中扣除上月所欠正班工时,合理吗?
关于加班的待遇和处理办法,劳动法规按照加班时间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加班的,发给加班工资,一般不安排补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
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加班的, 优先享有补休,以尽量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用人单位应当首先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补休时间应当等同于加班时间。
法定节日加班的,只能发给加班工资,不允许补休。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因为,法定节日对于劳动者来说,其节日的休假比平常休息日的休息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节日加班影响了劳动者的精神文体旅游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方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1,所以正常工作日加班按一比一调休不合理。
2,保底工资应该是指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个在网上是可以查到的。
3,肯定是不合理的,建议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