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农村户口,我和孩子也迁到此村了,
但因07年在广东买了房(老家湖南),把一家三口的户口迁过来了
但现在老家村的土地卖了,按一家人口来分,我们可以分到有15万,请问村里会分给我们吗?
1.土地补偿款:湖南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分配土地补偿款。这笔钱不直付接到个人,通常是支付到村里的账户上。再由组上进行统一分配到户到人。你的户口不在那里,也就不能参与分配了!!你的老公有权参加分配。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只有是本集体的成员,才能参加分配!
2.房屋补偿款:你有一栋房子,所有关于这房屋的补偿款全部归你所有,直接支付给房屋所有人。
3.附着物补偿款:如果你还有自留地,种植的蔬菜、树木等作物,补偿款理论上归你所有。但是如果是你的邻居、亲戚在你的自留地山种植的,原则上先支付给你,再由你去协商!
所有征地拆迁政策,你可以咨询当地国土资源局。村民小组的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咨询当地农业经济部门!
户口都迁走了,就不是老家的人了吧!我觉得是这样的。请专业的人回答吧!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从这一规定看,你们这全家迁出后是否对原村里的土地还有还用权和受益权,在于你们迁入地是“小城镇”还是“设区的市”。
如果是迁入“小城镇”的,村里不可以收回土地,你们就依然还有还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受益权;
如果是迁入了“设区的市”,那就什么也别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