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法建交的实质性谈判至此告一段落,富尔圆满地完成了他的秘密使命。
11月2日,毛主席接见富尔夫妇,标志着中法建交谈判圆满结束。毛主席说:“两位来得正是时候。要把两国正常关系建立起来。”富尔高兴地说:“现在可以说已经成功了,我将把结果报告戴高乐总统。”
为了避人耳目,富尔返国途中未按来程路线取道香港,而是于11月5日从昆明飞仰光。他在法国驻缅甸使馆撰写了给戴高乐的报告,然后去新德里,将报告连同建交方案交由法国驻印度使馆一名外交官,专程送往巴黎总统府。随后,他自己又在印度悠哉游哉地逗留了两周,以示他的亚洲之行并无公务在身。
两句话的建交公报
1963年12月12日,经戴高乐同意,德姆维尔外长委派他的亲信、外交部欧洲司司长雅克·德博马歇前往伯尔尼,同中国驻瑞士大使李清泉就建交的具体事宜进行正式谈判。德博马歇按照戴高乐的指示,着重提出把确认两国建交的方式由原在北京商定的互换照会改为发表联合公报或各自发表内容相同的公报。其意图在于避免先行一步从而给人以在建交问题上有求于中方的印象。同时,这种方式也更符合法国在中法宣布建交后不立即主动同台湾断交的做法。对此,周总理从原则的掌握到谈判的具体细节都作了详尽的指示。
1964年1月2日和1月9日,德博马歇前往伯尔尼继续会谈。为了照顾法方的意愿,我方同意采取联合公报的形式宣布建交,但公报中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的措辞。对此,法方表示接受上有困难,强调方式愈简单愈好。我方申明,如果法国政府实质上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的立场,而只是认为接受这一措辞有困难,中方可删去这一句。但中国政府将对外发表自己的解释,说明同法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作出的。中方将在联合公报公布后发表单方面声明,阐明自己的立场,法方则以默认的方式加以确认。在互换大使的时间问题上,戴高乐担心,如台湾不采取主动断交步骤,导致中方变卦,到时不派大使,将使他在外交上和政治上陷于被动。因此,法方强烈要求在联合公报中写明“三个月内互换大使”,后又改为“三个月内任命大使”。最后,中法双方就仅有两句话的公报措辞取得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一致决定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为此商定在三个月内任命大使。”双方商定于1964年1月27日在两国首都同时发表建交联合公报。总共只有两句话的联合公报,是新中国外交史上内容最为简洁、措辞最为独特的建交公报,充分、生动地显示出中法建交模式的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