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海防
朱纨到任后,仔细走访沿海各地,针对严重的“倭患”,采取了釜底抽薪的策略:
他首先从海上贸易的交通工具入手。下令各寨、澳、巡司,民船以载重量三百石、长四丈、宽一丈二尺、吃水深度六尺为限,过限民船必须在半个月之内到官府注册。对违式大船(包括所有民间双桅以上大船),下令酌情付给官银,全部“承买编号在官”,且所编字号要大书,深刻桅下横木,以防调换,以备点检。已在官府注册的民船,仍令原主驾驶看守,但由官府统一管制调用。在此限以内的民船,则仍令其在海上往来谋生,但不许其假借乡官旗号出人,官府亦不予编号。
其次,朱纨又从人员的管理入手,强化了保甲制度。他认为:“惟沿海官兵保甲,严加防范,使贼船不得近港湾泊,小船不得出港接济。贼船在海久,当自困,相机追击,乃胜算耳。”保甲制度推行不久就收到了显着的成效,“旬月之间,虽月港、云霄、诏安、梅岭等处,素称难制,俱就约束”。
为了加强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朱纨还利用嘉靖皇帝特批的“便宜行事”之权,对走私行为施以重典。他要求属下对佛郎机(葡萄牙)、倭寇、中国海盗,以剿灭斩杀为主,以安抚为辅。
除此之外,朱纨还集中力量整顿军队,加强海防。他设置了一些军事防御设施,添置了战船,并培养了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
经过一番整顿,闽浙沿海气象一新,沿海居民私自下海的情况大为减少。但朱纨心里很清楚,就在距宁波不远的双屿,以及福建漳州附近的浯屿、月港等地仍然盘踞着大量的海上势力,他们随时都有可能挂帆登岸,使朱纨的努力功亏一篑。经过近一年的筹备,朱纨决定进攻海盗的大本营双屿。
明朝始终坚守的朝贡贸易体系,已经受到了走私贸易的强烈冲击。如果任由其发展,不仅将导致明王朝丧失东亚海上贸易的主导权,而且势必导致明王朝苦心经营的整个朝贡贸易体制解体,而这更是明王朝统治者所不能容忍的。
走私者的乐园
双屿,位于浙江之外海,悬居海洋之中,“去城(舟山)东南百里,南洋之表,为倭夷贡寇必由之路”,扼南北航线和中日航线之要冲,“乃海洋天险”。明初,双屿被列为“国家驱遣弃地”,岛民全部内迁,无人居住,遂成为走私贸易船泊聚的理想场所。每当海禁严厉时,浙江本地的走私商人往往引诱外国商船到此贸易,而那些原来在广州贸易的外商,因“欲避抽税,省陆运”,亦纷纷由他们导引改泊双屿,每岁夏季而来,望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