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转移问题
我于2009年3月进入浙江瑞安的**公司工作,公司并没有帮我办理社保,我以为要试用期满后才能办理,结果试用期满后也没有办理,后来我在公司打了申请书要求办理并且总经理批准了,于是我到人事去要求办理,结果人事说要我把原来的社保转过去才能办理,于是我于2009年11月从江苏昆山转出社保,转入浙江瑞安,转入了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但是我当时在浙江瑞安工作的公司还是没有帮我办理社保(我一直催公司去给我办理),也就是说我在浙江瑞安没有缴费,后来2010年4月公司要办理了,此时我正打算辞职,就没办,我就把我的江苏昆山那边的社保资料拿回来了,同月我就申请辞职了,后来我就来到江苏昆山上班了并办了社保, 现在我想把已转入浙江瑞安的社保转回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结果出麻烦了,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求我提供浙江瑞安社保的缴费清单,而浙江瑞安社保无法提供缴费清单(因为我在浙江瑞安没有缴费,目前我的社保金还挂在浙江瑞安社保中心)。于是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求我在浙江瑞安先办理异地转入,再在浙江瑞安办理异地转出到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为我现在不在浙江瑞安上班,我在浙江瑞安能办理异地转入,再在浙江瑞安办理异地转出吗?有这方面的专家吗?我要去找谁才能解决?
社会保险转移问题
每一位办理社保的人都有一个个人帐号,您从一个单位去了另一个单位,只要新的单位去社保局办理一下相关接收手续,然后拿着这些手续就可以去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社保帐号资金的转移;迁入新的单位后,按照当地标准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您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保险拖欠的必须补缴之后,才能办理转移手续,因此,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当然,如果认为麻烦,自己可以全部缴纳。
1、个人社会保险可以在离职后续交,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应该到户口所在地去续交。
2、社会保险从浙江迁到昆山,应该执原单位在你离职的时候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户口薄、身份证到你現在的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将转移单据及上述三种资料拿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理续交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