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请求事项中有要求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这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但是还有其他的请求事项,请问这样的情况仲裁院应作出终局裁决还是作出不是终局裁决?
只要其中有一项不属于终局裁决情形,就不以终局裁决论。
劳动争议请求事项中有要求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这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但是还有其他的请求事项,请问这样的情况仲裁院应作出终局裁决还是作出不是终局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就是一裁终局制。 如果当事人不服裁决,看一下法院起诉解决。 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就应当做出裁决,反之,不属于仲裁的事项,仲裁委无权裁决,予以驳回,当事人可以依法另选途径(比如,打官司)维权。
"劳动争议请求事项中有要求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这属于终局裁决的情形"
劳动者不服,可以起诉。。。
对用人单位属于终局裁决,不服,若属于可撤销的情况,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如果还有其他请求的 ,只要不服其中一项,均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