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况:
一、当事人中的一方直接买通法官,结果。。。
二、当事人中的一方买通了对方的辩护人,相当于打假球,结果。。。。。
三、当事人中的一方即买通了法官,又买通了对方的辩护人,结果。。。。。
解释:当事人指案件中的原告与被告。辩护人指律师。
想请教的问题是:
一、碰到上述情况应怎么办?由于干这事的人都是精通法律的人,所以难点在于取证。解这样的难题应该怎么办?
二、不服判决的一方提起上述,可是上诉之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维持原判?这又怎么办?
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不要一输官司就以为法官被人收买。主要还是看证据的。证据对你不利你就是再冤枉也没办法。收买律师的说法就更不可理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