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领导承诺年内做某某事,但食言了,是否可以告他违约。
1、在平等关系的民事活动中,一方的承诺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承诺方式有义务履行的,如果该领导所作的承诺内容是民事关系范畴,他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2、领导承诺的行为本身就不是平等关系的民事活动的行为,而是一种上下级的管理关系(如承诺提拔某人为部门经理),不完全适用民事法律规范;但这并不是说该领导食言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的行为毕竟是不诚信的行为,应该得到舆论的谴责,可能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
buneng不能一概而论 还要看什么内容 是否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等
对,要看具体是什么内容?是否出自双方真实意愿?是否盖有单位行政公章?或者上公证处公证。。。
承诺书和合同不一样,告违约不一定能成功,一般是作为保留证据在特定的时刻起作用。对了个人工作单位的事情还是签订签订劳动合同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