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专业人士,最好引用法律条文解释下。续母及其子户口一直未转到目前我爸户口下,也一直未办结婚证书十几年。请问家父有无抚养续母之子义务?抚养年限有无?
现行法律中没有你所需要的规定,但可以参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 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 系的有关规定。”
具体到你的问题:续母及其子户口一直未转到目前你爸户口下并不重要,关键是继母未与你爸办理结婚手续,不存在互相扶养的义务,他们间的关系也不被法律承认。
与继母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继母的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