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4日,我的同学在公司与同事陈*发生后口角,随后演变成打架,最后陈*的眼睛被打伤后,打了110报警,然后住院。陈*去做了法医鉴定,结果坚定为轻微伤。9月25日,派出所对我同学做出了行政处分,拘留5天。事情本来就这样结束了,可是2009年8月17日接到法院的通知,陈*将我同学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6200元。我想要问一下,怎样才能让他撤诉。如果他撤诉了,到9月25日后因为我同学没有赔偿他各项费用,法院还会再次受理这个诉讼吗?算是过了有效期了吗?很急
2008年6月4日,我的同学在公司与同事陈*发生后口角,随后演变成打架,最后陈*的眼睛被打伤后,打了110报警,然后住院。陈*去做了法医鉴定,结果坚定为轻微伤。9月25日,派出所对我同学做出了行政处分,拘留5天。
··那是行政处罚。
事情本来就这样结束了,可是2009年8月17日接到法院的通知,陈*将我同学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6200元。
··那是民事赔偿,是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想要问一下,怎样才能让他撤诉。如果他撤诉了,到9月25日后因为我同学没有赔偿他各项费用,法院还会再次受理这个诉讼吗?算是过了有效期了吗?
··取决于对方。 自己和解、赔偿,对方可以主动撤诉。没有和解,对方不可能偃旗息鼓。 否则,法院会根据对方的起诉继续受理。 身体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1、为什么在派出所处理时,双方不签订和解书呢?
2、若有和解书就必须按和解书内容各自履行条款…
3、在法庭上还可以提出和解的…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让他撤诉容易,按他的要求付钱。当然你同学不情愿,那就协商,还不行,那就让他说起诉吧。如果超过时效可一次抗辩。
让对方撤诉只有赔偿对方钱了,对方起诉也就是想要赔钱。
现在进入了诉讼程序,一般都是先给对方钱,对方才会到法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