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借款时,借款期限1年,当时到房产抵押登记了, 这种情况借款之日开始3年是有效诉讼期
抵押登记也是,借款之日开始3年是有效诉讼期吗?
1、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于一般诉讼时效。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起诉;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内提出。例如:约定2010年3月22日还款,则诉讼时效从2010年3月23日至2012年三月22日。
2、抵押登记的诉讼时效。也应与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相同。《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一下条文,或许会有帮助。可以吧诉讼时效在延长两年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最后一天计算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