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房地产公司担任销售主管一职,因为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复杂,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据了解得知得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那么请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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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方式(如EMS快递详情单,并在快递详情单上简单注明信件内容),否则,一旦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劳动者很难举证。
2)试用期内劳动者不再是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提前3日。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么?
答: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辞职权,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没有其他条件,30日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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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规定,见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因此,你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义务,三十天届满,无论公司同意与否,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
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主要为:
1、保留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的证据及回执(邮寄时);
2、递交辞呈后,需要继续坚守工作岗位,同时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