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男孩到了十五六岁。父母就要操心到外氏族为他物色女子。遇到合适的对象,便请媒人到女家求婚,几经波折,好不容易得到女家的认可之后,男子还必须在其母亲和媒人的陪同下,携带猎物到女家认亲。
若男女双方已经成年,在认亲当夜可以同房。同房前必须举行一个小小的仪式,那就是男女各用一只手同端一个桦树皮碗,用另一只手共用一双筷子,同吃碗中的“老考太”(肉粥),以表示结成夫妻之后要同甘共苦,白头偕老。
认亲时,男子要穿上黑皮边的新衣,在坎肩的背后和肩部刺上云纹,女子则要修饰鬓角和眉毛,并要把头发梳成两辫盘在头上。这种习惯的打扮是青年男女已订婚的标志。
在正式结婚之前,男子要亲自给女家送去若干驯鹿作为聘礼,并向岳父母叩头。按习惯,男子在送礼时,可以和未婚妻再次同房。在择定的吉日迎亲,更是热闹异常。新郎要率领全“乌力楞”(家族的一个组织单位)兄弟姐妹浩浩荡荡去迎亲,而新娘则要带上男方送去的部分驯鹿和自己“乌力楞”送的礼物,同回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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