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3月,中法政府在重庆签订了《中越关系之协定》,决定中国军队将越南北方防务移交给法国军队。这一协定引起渴望独立与自由,并已建立独立民主政权的越南人民不满,决意焦土抗战,反对中法在越南的军事存在。 《中越关系之协定》签订后,中国军队已着手准备移交防务,但法国殖民主义者由于为自己在日军侵越期间的卑劣行径而心虚,担心越南人民不再买他们的账,于是急于从中国军队手中抢回军事防务,以图尽快在越南恢复其殖民统治。 1946年3月6日,法国10几艘军舰挂美国国旗以掩人耳目,由西贡港向北进发,到海防港后,妄图强行登陆,遭到警备海防的滇军一三○师三八八团的顽强抵抗,被炮火击沉1艘、伤2艘后挂上中国国旗逃跑,给越方造成中国军队混战的假象。海防人民欢呼奔走,纷纷支持中国军队的行动。 海防冲突后,法国看到中国方面态度坚决,害怕中国军队转而全力支持越南进行抵抗,导致法军遭受更惨重损失,无奈之下,法国被迫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为一个自由的国家。 3月6日中午,法越谈判恢复。下午5时,法越双方在河内东方汇理银行达成初步协定,协定规定:越南临时政府和法军组织参谋会议,成立联络处,凡属接管中国驻军的防务,都由法越双方会同办理。《法越协定》签字后,经中、越、法三方商定,同意法军于3月7日在海防登陆,3月18日开入河内,而中国驻军则在交防后一周内撤出。 3月14日,中国军队撤出海防;4月2日撤出河内;4月8日撤出南定;至5月底,中国入越受降军队完全撤出越南,仅留下一个工作组处理善后事宜。至此,抗战后中国军队历时9个月之久的入越受降活动宣告结束。
《文史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