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开了一家公司,现在需要融资,希望我们可以作为天使投资人投资,但他的公司目前有另外一个天使投资,所以不希望我们入股公司参与公司管理,而是入股他个人,与他个人签定一份协议,以信任为前提,分享以后利润。我们有些不放心,但他承诺可以保本,即使以后公司亏损,至少也会把本金还给我们。我想问一下:
1、和他个人签的投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以后如果他的公司获得更大的融资甚至上市,我们是否可以享受到投资回报
3、因为他承诺是保本的,如果他以后公司成功而只想还我们本金,不想支付我们更大的回报,我们凭那个协议,是否可以主张我们的权利。
楼主提出是隐名股东问题,关于隐名股东问题我曾经在东北新闻网法治社会频道做了五个方面的回答,建议楼主点击下面的网址查阅http://management.nen.com.cn/fazhishehui/lichunyue.jsp。
楼主也可以从百度上搜索“东北新闻网”,从首页点击“社会”进入法治社会频道,在律师在线栏目点击“李春月律师”头像,就可以看到我回答名为“芳香烃”网友的问题。
现在回答直接回答楼主的问题:
1、在你和他签订的投资协议中,你是实际出资人,他是名义股东。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欺诈、胁迫等),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所以你的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被投资公司股权价值提高了,你应当享受投资回报。为了防止纠纷,应当在投资协议明确约定。
3、如果对方违约,你可以凭投资协议主张你的权力。
另外给你个建议,投资协议是比较复杂的法律文件,如果你的投资额不太小,还是请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
··形式上看,你们只是借款关系,不是入股。
你朋友说的可靠性不大,拍胸脯没有用,不是客观事实。
谁也不能保证你的投入“保本、有利”。
再则,哪有“入股个人”的形式?不参与何知盈亏一?笑话,好似骗局一个哦。
最好别异想天开,还是签订借款协议比较牢靠,不还钱还可以打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