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在成都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欲把户籍迁过来。但以前房主的户口还在那里,派出所说要以前的房主把户籍牵走了我才能迁来,而现在又和以前的房主失去了联系。请问我该怎么办理?
··买房后过户没有? 如果已经过户,你有房产证,是产权人,可以凭房产证要求派出所注销空挂的户口,然后,落入你的户口。
现行户籍政策中没有针对此类情况应如何处理的规定,因此,虽然派出所的说法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并无违法。
应该承认,你在与原房主进行交易时忽略了户口问题是个重大失误,且又在交易后与原房主失去了联系,导致他的户口不迁走,你的户口就无法迁入,既被动又遗憾。
只能设法找到原房主,请其尽快迁出户口,以利你的户口顺利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