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邻居疑受害人的母亲倒水自家,某日打受害人的电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你妈什么时候回?受害人生性老实,以为邻居想讲道理,就如实说:自己晚八点半回,母亲要晚十点回,到了八点多,受害人因下雨淋身就脱了上衣和长裤准备冲凉际,叫到一楼的大铁门砰砰大响,邻居是个女的,在下面和个男的叫门,受害人没以为意,以为是来“讲道理”,开了大铁门,女邻居和受害人打个招呼,其旁边的男的作”套近乎”搂男的脖子,突然从旁边又冲出二个小混混,用砖三人其拍受害人的头部,造成受害人的头部头骨断了二根,耳后大面积受创,下半身因只穿内裤,也是打的鲜血淋淋。。。。。。
后打110,送到县医院,住院一天要:近:2000元及受害人的身体精神上的双重痛苦。。。。众所周知:大脑是人的首脑器官,女邻居因生活小事,就算是受害人的母亲真倒水了,也不关受害人男的事,因生性老实没有防范,所以造成如此损害!
可是寒心的是当事所属地派出所却不抓人,也不让行凶者(女邻居)留下保证金先行垫付受害人的住院费等,一个劲地说:等法医出了才去抓人,第二天派出所找了女邻居,她又带着三个男的来病房假心假意意为“和解”
受害人妹妹是从外地赶回,大声在病房对女邻居说:他是无辜的!你这个女人真恶毒,一点小事就找人用砖拍人头部!请你出去!病人现在大脑受不的吵闹!
然后对着病门门外大喊:大家快来看,这个恶毒的女人,对一个无辜的人找三个小混混夜晚用砖齐打受害人头部!
其他病房出来了都盯着这一女四男看,有个穿T长络腮胡子的男人扬言:还要打!
然后晚受害人家属发现自己家门口石棉瓦被人打碎了,还有绿酒瓶的玻璃渣!且一楼的窗户纱窗上插了几只烂苹果及其他窗台上倒了一堆馊饭及肉骨头!
受害人家属就打当事派出所警察手机说了此晚上回家情况 ,警察说:没有证据不能乱讲就把手机关了!
问:1。当事人应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权?
2。法律依据是哪条?
3。你认为当地派出所不当场抓人的做法也不叫行凶者(女邻居)—收买三个小混混夜晚用砖齐打受害人头部交“保证金即住院费”的做法对么,怎么反驳?
4。还有事后受害人家中突然多出的:(家门口石棉瓦被人打碎了,还有绿酒瓶的玻璃渣!且一楼的窗户纱窗上插了几只烂苹果及其他窗台上倒了一堆馊饭及肉骨头!)这种情况怎么办,派出所说:要讲证据!
5。请你针对整个所述情况才提出个综合建议,十分感谢!
1、首先应当先确定伤情,治疗结束后,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则属于刑事犯罪,公安部门应当立案,如果不立案,可以申请检察机关责成其立案。如果不构成轻伤害,则属于民事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为刑法伤害罪和侵权责任法。
3、保证金与住院费是两个概念,保证金属于担保性质,适用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或行政拘留等,而住院费是治疗费,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保证金用做住院费。
4、受害人家受到再次袭击,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的行为,虽然你认为是对方所为,但法律讲究证据,否则公安机关可以不立案。
5、先治疗伤情,然后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决定是按刑事还是民事追究对方责任。公安部门已经出警,应当有对方的明确身份情况,因此不用担心,找不到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