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快一年了 孩子判给的是男方 前半年 女方支付了男方孩子的抚养费 后面5个月中 女方未曾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 由于某些原因 孩子有2个月是给女方的父母抚养 男方支付过2个月的抚养费 将钱交与了女方父母 后面3个月 孩子又由男方抚养 现在 男方和女方闹矛盾(男方女方基本已经无调解和好的可能) 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但是其中牵扯到孩子曾经给女方父母抚养 又无白纸黑字证明男方给过抚养费 同样 女方也无白纸黑字证明 现在男方要起诉女方 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 这笔抚养费该如何算呢?如果男方起诉时 该如何说呢?具体的起诉过程男方知道的 就是不知道这笔账该如何算。 (其实 钱很少 还不到1000 但是 主要是女方实在是太气人了 夫妻一场 女方竟喊110来驱赶男方出屋! 女方喊男方帮忙 给钱用的时候 女方 喊男方拿拿医保卡 去几百几百买药的时候 怎么不打110来驱赶男方出屋?想及此处 实在愤愤难平 男方才起诉女方 你不仁 别怪我不义!!)
离婚判决书上已经确定了女方应支付的抚养费金额。。。
现在女方不支付,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书确定的女方应给付的抚养费。。。
至于男方给女方父母2个月的抚养费的问题,这个你不用管啊,女方还是应当支付你这2个月的抚养费。。。判决书约束的是男方和女方之间的关系,只要女方没给那你,你就可以向其主张,和你有没有给女方父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