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组去年有一块地给开发商搞开发建八层楼房!之前与开发商商定我组只要最下面的一层(商铺)。其余上面的空间给开发商去建商品房出售。今年房子已建好。但是我们发现开发商去给购房户办房产证时要分割我们组的地面平方!也就是分割我组原有的土地!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原来并没有卖地皮给购房户。让他们这样一搞,岂不是我们的土地无偿送给了购房户吗?请问他们的这个作法合法吗?我们能制止吗?现在我组的土地证等全在开发商的手里!
集体土地不能开发房地产,开发商所销售的为俗称之“小产权房”,对开发商违法出售行为你们可以举报;对于合作开发建房后利益分配问题得依双方原合作开发合同,协商不成情况下可起诉开发商。
如果购买商品房是事实,那么购房者就拥有相应的土地权,否则买的房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不光是买卖,房屋抵押贷款也是一样的,房屋和土地是不能分开抵押的,业内的法规规定它们是一个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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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虽然是你们的,但是建筑的房屋是开发公司投资的,房屋本身的价格应该是远大于土地的,否则开发商就赔了!(仅供你参考)
直接起诉开发商。看来协商是解决不了了
批转为国家所有,则地的所有权不再属于你组。如果房产开发手续合法、齐全,房产开发企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开发,售房时,房屋所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购房户,与你组已没什么关联。但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共有,也即所有的购房户与分配所得商铺的你组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