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这个公司工作3年了,一直与公司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改制度,想改成劳务派遣的形式让我们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不直接与公司产生雇佣关系。
请问:
1、这种制度适合我们现在的单位吗?(公司注册资本200万)
2、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3、该不该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
4、请给一个更好的建议。
万分感谢!!!
你已在这个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想借所谓的制度改革,把原先直接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派遣形式建立劳动关系的目的,就是把原劳动合同关系,变更为纯粹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你们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因此,这种制度适合你们现在的单位,但前提是第一、劳务派遣公司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情况;第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该不该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取决于你对该公司的评价,但公司即使再好,由于以后你身份的改变(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转变为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制员工),其兴衰荣辱都与你无关,故从这个角度考虑,还是尽早离开该公司为好。
按照规定来说,劳务派遣也是可以,因为待遇、劳动保险、工伤都是一样的,但是从感情上可能 接受不了。
这种用工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选择,适合不适合要具体看你们公司的行业情况。
公司这样做很容易引起集体诉讼,操作层面上时很不现实的,它首先要同大部分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裁员了,要报劳动部门审批的,没有法定情况是不允许的,而且在加上每个人的经济补偿,是非常大的一笔费用。还要联系好劳务派遣公司。你们老板不怕引起纠纷大赔一笔才行。